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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文化產業發展競爭力
(一)推動六大重點文化產業發展
1﹒新聞出版業。推進數字化轉型升級工程。加快發展數字內容產業,鼓勵支持新聞出版單位開發新型出版產品,發展數字出版、在線教育、網絡文學、動漫游戲、文化創意、移動多媒體等新業態。加強內容數據庫和用戶數據庫建設和開發利用,以內容產業為基礎進行深度開發,拓展衍生產品銷售、版權貿易。培育報刊、出版傳媒集團和龍頭企業,支持福建日報社(報業集團)和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改革創新,多元發展。鼓勵印刷企業設備更新、技術革新和產品創新,積極發展綠色印刷、數字印刷、智能印刷、創意印刷、定制印刷等新業態。鼓勵實體書店創新經營、轉型升級,探索體驗式閱讀服務和網上書店等多元商業模式。加快推動發行業向網絡空間延伸,發展電子商務,做大做強電商平臺。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推動報刊出版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的轉型升級,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和商業模式。加強版權登記、保護和應用開發,充分發揮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平臺作用,培育一批全省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
2﹒廣播影視業。支持省廣播影視集團跨媒體合作,逐步建成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綜合性傳媒集團。支持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加強資源整合,提升節目傳輸能力和服務水平。推進福建廣播影視全媒體平臺建設,實施廣播、電視、電影精品建設工程,加強節目策劃、制作能力與品牌營銷能力,創新內容產品的制作、投融資機制,打造一批知名節目、專題、頻道品牌。發揮廣播電視內容產業核心優勢,促進節目推廣和交易,探索版權、商標等資產和衍生品的開發經營。鼓勵支持新媒體企業加強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創作生產,探索網絡傳播盈利模式。加快交互式網絡電視等服務平臺建設,發展電子商務、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等綜合信息服務,提升全產業鏈競爭力。加快推動重點影視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繼續實施縣級城市數字影院建設工程。支持現有縣(市)城區2廳以下數字影院改造升級,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綜合改革試點小城鎮數字影院建設,安排符合條件的鄉鎮電影院試點建設。培育1~2個具有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骨干電影企業。大力發展影視大數據產業,提升影視上下游產業整合開發能力。加強福建影視拍攝基地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影視企業圍繞影視劇拍攝發展后期制作、體驗式觀影、衍生品開發等多業態。
3﹒工藝美術業。加強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推動傳統現代藝術設計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工藝技術自主研發能力和科技創新水平,提升德化陶瓷、福州漆藝、仙游古典工藝等一批行業技術機構的研發水平和創新服務能力。支持省創意設計中心建設,加快傳統工藝美術與創意產業、電子商務的融合發展。推動福州壽山石和漆器等專業產品市場發展,做強做優德化陶瓷園、惠安崇武石雕園、中國古典工藝博覽城、寧德工藝博覽城、上杭黃金珠寶及銅文化創意產業園等園區,打造一批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工藝美術展覽展示、交易貿易平臺。
4﹒動漫游戲業。推動國家動漫精品工程、中國民族網絡游戲出版工程、中華優秀出版物(音像電子游戲出版物)和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參評。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游戲產品研發,培育一批原創與研發能力強的動漫游戲企業,打造一批有影響的動漫游戲品牌。加強動漫游戲產業基地建設,強化基地的孵化、交易、展示、培訓等作用,提升福州、廈門國家級動漫(動畫)游戲產業基地的輻射帶動能力。搭建專業化、國際化的動漫游戲會展交易平臺和版權交易平臺,推動動漫游戲品牌形象、動漫技術、動漫元素與玩具、服裝、食品、日用品等產業融合發展。
5﹒文化旅游與演藝娛樂業。進一步打好武夷山“雙世遺”品牌,提升福建土樓、莆田媽祖、馬尾船政、福州三坊七巷、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等特色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開發水平,擴大“媽祖文化旅游節”“朱子文化節”等文化節慶品牌的影響力。加快劇院、劇場等演藝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原創性演出產品生產。加快培育旅游演藝市場,引導主要旅游城市、重點旅游景區開發大型旅游演藝產品。推動閩臺兩岸演藝企業交流合作,打造優質演出劇目,推動設立閩臺兩岸演藝中心。
6﹒創意設計與會展業。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重點發展工業設計、文化創意、時尚設計等領域,建設一批海峽創意產業集群。調動各級各類博物館利用館藏資源開發創意產品的積極性,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推動工業設計向高端綜合設計服務轉變,支持國家工業設計中心建設,認定一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持續舉辦年度“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形成福州、廈門、泉州三大板塊廣告企業集群。加強與海內外會展組織合作交流,做大做強海峽兩岸文博會、圖博會等重要展會,打造在海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文化會展品牌,將福州、廈門建設成為全國一線會展城市。
(二)加快建設文化產業基地、園區和特色產業群
加強文化產業基地、園區的規劃、認定及動態管理,建設一批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的國家和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打造一批集聚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示范基地。重點推進閩臺國家文化產業試驗園區、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海西國家廣告產業園區、海峽國家數字出版產業基地等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基地和特色文化街區,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和省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創意產業基地、園區和文化產業群。
(三)促進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
加快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制造業、數字內容產業、建筑業、農業、演藝娛樂、出版發行、體育產業、旅游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福州、廈門等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培育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龍頭企業。深入實施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推進一批以海絲文化、朱子文化、生態文化等為重點的文化旅游重點項目。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融合發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投融資體系。支持海峽出版發行集團完成核心業務整體上市。支持福建日報社(報業集團)海都公眾服務公司完成股改上市。
(四)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多層次文化消費市場,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著力發展電子商務、物聯網、文化物流、品牌授權、文化定制等文化新業態。引導重點城市群建設區域文化產品銷售中心和文化物流配送中心,加強中小城市文化消費市場建設,合理布局小城鎮和鄉村文化服務網點。鼓勵實施文化消費補貼制度。支持建設、改造劇院、電影院等文化消費基礎設施。引導文化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加快培育資本、產權、人才、信息、技術等文化要素市場,加速發展文化產品拍賣、經紀、評估、鑒定、交易等文化市場中介。完善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管理政策,鼓勵上網服務場所探索多種業態經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