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今天公布的有關報告指出,2006年,浙江省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的綜合實現程度達68.1%,比上年提高4.1個百分點,繼續位居全國各省區第一位。
這是根據國家統計局《農村全面小康標準》及測評方法測算的最新結果。該標準主要由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口素質、生活質量、民主法制和環境資源等6個方面18個評價指標構成。2006年,浙江省農村全面小康六大標準的實現程度分別為97.2%、60%、8.8%、93.9%、63%和17.1%。從18項具體指標來看,浙江省有7個指標實現程度已達100%,它們分別是: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一產業勞動力比重、基尼系數、恩格爾系數、農民信息化程度、森林覆蓋率和萬元農業GDP用水量。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首次超越小康標準
根據測算結果,2006年,浙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733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達6208元,首次超越農村全面小康社會標準。
“錢袋子”越來越鼓,推動了生活質量的全面改善。2001年至2006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大幅度提高,從3479.2元增長至5762元,消費結構和生活質量發生質的變化。
從最能反映生活質量的綜合指標恩格爾系數來看,浙江省農村居民2006年的恩格爾系數下降到37.2% ,農村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連續四年達到100%。與此同時,農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支出(扣除學雜費)比重不斷提高。2006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支出比重為5.1%,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程度為56.7%,比2001年提升了74.5個百分點。
此外,農村道路建設、飲用水質量以及住房條件的改善均較快。2006年的居住質量指數的實現程度達99.1%,已接近農村全面小康目標。
農民安全感更強 醫療養老更有保障
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對全省8632名農村居民的抽樣調查,2006年,超過九成的農村居民對村務公開和社會安全表示滿意和基本滿意,滿意度分別達75.9%和74.1%;反映民主法制方面的指標實現程度為63%,比2001年提高了39.7個百分點。
近年來,浙江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農村衛生、科技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浙江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由2005年的65.5%提高到2006年的76.0%,農村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由69.4%提高到了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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