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2002年浙江首次推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目前,這項改革已經在湖北河南山東江蘇江西等多個省份試行。部分地區還施行了“鄉財縣管鄉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