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勘查投入,提高資源保障程度
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增加基礎地質勘探投入,提高煤炭資源保障程度。
制定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投入激勵政策,鼓勵尾礦和難動用儲量開發利用,逐步建立完善油氣區塊礦權招標制度和退出機制。
增加對水能、風能、生物質能等資源調查的投入,為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奠定資源基礎。
二、發揮規劃調控作用,規范開發建設秩序
建立和完善能源規劃調整與公開發布制度。滾動修訂各類能源規劃,公開發布實施,規范政府監管和企業行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地方和部門組織制定的相關規劃,必須與國家能源發展規劃銜接一致。
嚴格建設項目核準和備案制度。不符合國家能源規劃要求的建設項目,國土、環保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審核、許可手續,金融機構不予貸款。進一步完善項目核準備案制度,形成更加科學、規范、透明的管理辦法。
三、加快法規建設,改進行業管理
修訂《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制定《能源法》、《石油天然氣法》和《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等法規,盡快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
健全煤炭行業準入制度,規范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煤炭資源整合,推進企業重組,淘汰落后小煤礦。引導企業增加投入,加快瓦斯抽采利用和安全改造,提高裝備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加強石油天然氣行業監管,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制定天然氣利用政策,強化需求側管理,保障供氣安全。
完善電力市場監管體系和運行規則,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導電網和發電企業加強管理、節能降耗、降低成本、改進服務,為全社會提供穩定可靠、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電力供應。
四、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價格體系
繼續推動煤炭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減輕企業辦社會負擔,增強競爭力。完善流通體制,建立現代煤炭交易市場。
逐步理順成品油價格,加大天然氣價格調整力度,引導油氣資源合理使用,促進資源節約與開發。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鞏固廠網分開成果,加快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步伐,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繼續開展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穩步實施輸配分開。深化電價體制改革。完善輸配電價,加快推進競價上網,建立與用電質量要求、用電性質和發電上網電價掛鉤的分類售電電價機制。
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優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產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稅收政策。
五、強化資源節約,保護生態環境
提高能源礦產資源回采率。實行與回采率掛鉤的資源稅費計征辦法,完善監管制度,促進企業加強管理、增加投入、改進工藝裝備,提高能源資源利用率。
發展循環經濟。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劣質煤、煤炭洗選加工副產品、煤礦瓦斯、礦井水等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綜合利用產業。
完善熱電聯產產業政策,鼓勵大中型城市和熱負荷相對集中的工業園區,實行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逐步淘汰分散供熱鍋爐,提高綜合能效,保護生態環境。
建立煤炭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制定煤炭清潔生產標準,明確企業和政府責任,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投入。
改革電力調度方式。實行節能、環保、經濟、公平的發電調度制度,激勵企業加快發展高效清潔機組,淘汰和改造低效率、高能耗、高排放的現役機組,促進電力行業整體能效和環保水平的提高。
六、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合作
以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為主要目標,適時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完善能源對外開放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合作雙贏的原則加強能源國際合作。
七、建立應急體系,提高安全保障
加快政府石油儲備建設,適時建立企業義務儲備,鼓勵發展商業石油儲備,逐步完善石油儲備體系。以應對大規模電網事故和石油天然氣供應中斷為核心,建立完善能源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葉娜娜/中國發展門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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