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在《綱要》中,教育部根據不同年齡段中小學生的特點,分別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指導條款。
中小學生融入公共安全體系
教育部指出,制定此《綱要》是為了通過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社會安全責任感,使學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安全行為的知識和技能,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養成在日常生活和突發安全事件中正確應對的習慣,最大限度地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和減少安全事件對中小學生造成的傷害,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個模塊。
公共安全教育按年級定重點
在《綱要》中,教育部提出,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須因地制宜,分階段、分模塊循序漸進地設置具體教育內容,把不同學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內容有機地整合起來,統籌安排。
在小學1至3年級,公共安全教育的重點是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公共衛生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等公共安全事件中涉及到的一些簡單事故,初步培養學生們的公共安全應對意識和能力,如“認識與陌生人交往中應當注意的安全問題”。而在小學高年級階段,學生們還要學會預防和應對網絡、信息安全事故。而對于初中和高中學生來說,還要“學習緊急救護他人的基本技能”、“在關注自身安全的同時,去關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以成為社會公共安全體系中的積極因素。
公共安全教育記入教師考評
為保證《綱要》有效實施,教育部提出,學校要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滲透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學以游戲和模擬為主,初中以活動和體驗為主;高中以體驗和辨析為主。
教育部指出,學校要保證公共安全教育的時間,確保完成《綱要》中規定的教學內容,并安排必要的時間,開展自救自護和逃生實踐演練活動。學校還要把教師開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況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記者陳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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