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吳晶)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21日表示,民辦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將同等享受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但資助條件和衡量標準將根據今后出臺的具體辦法決定。
張少春說,為使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同樣資助,還需要做大量基礎性的工作,需要把國家政策在省一級的政府和有關部門得到完善和細化。首先,要對申請享受新的資助政策的學生所在的民辦學校進行審核,該校應是國家批準的學校,應符合新的資助政策體系中的政策要點。
新的資助政策體系要求,學校要從事業(yè)收入中足額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學。張少春表示目前有些民辦學校還沒有做到這一點,今后對這一點的考核要與國家獎助學金一樣納入新的資助政策體系。
張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計算的方法,民辦學校的學生享受多少資助今后要與民辦學校的收費水平和學生入學的分數掛鉤。如果民辦學校的收費比公辦學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國家助學貸款就會少。
根據日前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央繼續(xù)設立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特別優(yōu)秀的在校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與地方還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職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意見》規(guī)定,所有的中職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將獲得國家助學金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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