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近日出臺了新擬定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據此方案,從2008年起,在天津大學攻讀研究生將不再有公費自費之分。
方案規定:凡是經該校核準注冊的研究生,均可通過申領獎助學金的方式取得在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數額根據年度考核成績和導師的評定來確定。此方案實施后,天津大學研究生的獎學金覆蓋面將達到100%。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費覆蓋面亦達100%。
按照新的培養方案,考入天津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依據其入學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確定其第一學年獎學金等級,3個等級的獎學金分別為每年1500元、10000元和13600元,分別占到入學新生的30%、10%和60%,推薦保送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直接獲得每年13600元的獎學金;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二學年依據學生入學后一年來的綜合表現進行獎學金評定,4個等級的獎學金分別為每年1500元、10000元、13600元和14800元,所占比例分別為全部學生的30%、10%、45%和15%。碩士研究生享受獎學金資助的期限為兩年,延期不享受獎學金。
博士研究生則可根據不同情況申請每年18000元、21600元和26400元三檔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享受獎學金資助的期限為3-4年。對于符合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而申請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可按照相關規定繼續申請獎學金資助。
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資金來源主要由國家下撥的研究生培養專項經費、學校投入的培養經費和導師科研項目中配套的資助經費等三部分組成。(記者陳建強 通訊員孟兆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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