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簡章中須公布就業狀況
我省規定高中等院校就業率連續兩年低于30%的專業將隔年或暫停招生
江西省教育廳近日出臺了將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與招生計劃編制、學科專業設置進行掛鉤的實施意見,強調對連續兩年畢業生就業率低于30%的專業,實行隔年招生或暫停招生;對第一志愿生源低于招生計劃數20%的院系,要適度減少專業數。
招生計劃數與就業率掛鉤
據悉,依據各學校及各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狀況,省教育廳將在年度招生計劃編制中,實行減少、控制或增加招生計劃數量的辦法。對各校上年度畢業生就業率低于全省該學歷層次平均水平的學校實行減招政策。具體為,對畢業生就業率高于80%的專業,增加招生計劃數;對就業率在50%-80%的專業,保持原招生計劃數;對就業率在30%-50%的專業,減少招生計劃數;對連續兩年畢業生就業率低于30%的專業,實行隔年招生或暫停招生。
在專業設置上,對連續三年畢業生就業率低于全省該學歷層次畢業生平均就業率的學校,其專業總數不予增加。凡申報新專業,必須充分論證社會人才需求前景和全國高校同類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狀況。
招生簡章須公布就業狀況
根據實施意見,各高中等院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公布由省教育廳核準的本校畢業生各學歷層次及各專業就業狀況。我省采取控制學科專業數總量的辦法,對第一志愿生源低于招生計劃數20%的院系,將適度減少專業數,以集中力量辦好特色專業。
此外,各高中等院校申請政策扶持也要與畢業生就業狀況掛鉤。 (蘇小霞 記者 黃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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