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省城各類招聘會陸續拉開帷幕。在23日舉行的“山東省暨濟南市春季人才交流大會”上,1.2萬個崗位吸引了2萬多名求職者進場。據了解,求職者大都是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不少用人單位招聘的是“有工作經驗”的人才,這讓他們備感無奈。
招聘單位“經驗崇拜”加劇
23日上午11點左右,記者來到濟南國際會展中心招聘會現場。里面人頭攢動,異常熱鬧。記者發現,許多用人單位把“有工作經驗”當成了招聘的基本條件之一。
一家IT公司在招聘簡章中明確標明,“研究生需1年以上工作經驗,本科生需要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記者隨機調查了20家用人單位,16家傾向于招聘有工作經驗的畢業生。
對此,一家用人單位負責人解釋:“我們希望所招聘的人才一到工作崗位便能獨當一面,為公司贏得效益。若沒工作經驗,公司還需要拿出人力物力進行培訓。再說了,《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應聘者一旦到公司上班,我們就得與之簽訂勞動合同,還要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所以現在不能像以前那樣招到人后再慢慢淘汰了。”
也有些單位擔心招來應屆畢業生后,他們會頻頻跳槽。一家制造業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企業今年計劃招不少人,但大部分職位都不招應屆畢業生,因為,前幾年我們所招的大學生最終沒剩下幾個,干著干著就跳槽了,這給企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再這樣,我們的損失將更大。所以,今年我們想多招聘一些有工作經驗的求職者。”
畢業生:還沒工作,哪來的經驗?
接受采訪時,不少應屆畢業生認為,用人單位的“經驗崇拜”對他們很不公平。
山東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小于說:“招聘會上,只要有些名氣的用人單位,都要求有工作經驗,有的還要求幾年以上,對我們這些應屆畢業生來說,還沒參加工作,哪來的工作經驗?”
小于認為,用人單位招聘時把工作經驗看得太重,其實大可不必。“有工作經驗的應聘者,都是別的公司培養出來的,身上可能打上了別的公司的文化烙印,如果讓其換一家公司工作,也要有個適應和磨合的過程。我們應屆生接受新事物的速度比較快,雖然暫時沒有工作經驗,但也不乏很有潛力的新人。招聘單位應該多一些耐心來培養新人,只要待遇合理就不怕他們跳槽。如果七拼八湊,一個公司的職員都是從別處挖過來的,即使都是人才,整體上也缺少凝聚力。”
健全法規,消除“就業歧視”
對于求職過程中的“經驗崇拜”,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就業指導師張先生認為,“經驗崇拜”和“性別歧視、戶籍歧視”等“就業歧視”一樣,說到底也是一種不平等的人造關卡。
張先生稱,從經濟學的角度說,“經驗崇拜”是一種妨礙效率與社會公平的主觀偏見,它是急功近利的產物。“經驗崇拜”的背后,隱藏的是用人單位社會責任觀念的缺失。《勞動法》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對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培訓,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逃避培訓員工,都想“母雞拿來能生蛋”,是對自身社會責任的規避。另外,“經驗崇拜”扭曲了人力資本的正常流動,破壞的是就業市場的公平規則。
但是,目前我國只有《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設有關于就業歧視的條文,而且基本上還只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上,還需要有操作性的條文出臺。
張先生還表示,消除各種“就業歧視”需要一個過程,然而在此期間,同樣也不乏愿用新手的單位,只是這些單位的發展機遇和待遇不如那些要求“有工作經驗”的。因此,他建議初涉職場的求職者不妨降低就業的預期目標,不要怕從“低處”做起,畢竟,這是積累工作經驗的好辦法。(來源:濟南時報 記者孫華 實習生 于孔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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