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布通知,要求2009年研究生招生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推進招生制度的系統改革,初試、復試、推免生、單獨考試等項改革要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穩步實施。全文如下:
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2008]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研究生招生是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途徑,2009年碩士生招生工作要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調整招生學科專業結構,進一步突出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深化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現將做好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深入推進研究生招生制度的系統改革
2009年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推進招生制度的系統改革,初試、復試、推免生、單獨考試等項改革要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穩步實施。
2009年要在繼續鞏固教育學、歷史學、醫學和農學門類初試科目改革成果的基礎上,認真做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調整及命題形式改革的實施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調整及命題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學廳〔2008〕11號)精神,完善細化工作方案,確保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改革順利實施。同時,各招生單位要不斷加大初試自命題業務課的改革力度,一般應按一級學科(群)設置考試科目,科學確定初試內容,大力提高命題水平和質量。
復試是在初試基礎上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進行深度考查的環節。招生單位要不斷深化復試改革,充分發揮復試在選拔創新人才中的作用。要根據學科特點和生源情況,科學制定復試內容和辦法,引進教育評價和心理測量等手段,探索科學的多元評價考核體系。要開展系統的復試業務培訓,全面提高復試工作水平。要繼續抓好制度建設,建立嚴格的監督體系和有效的約束機制。
有關招生單位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好《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不斷完善推薦和接收辦法,高等學校在推免生名額的分配和推免政策的制定上要向拔尖創新人才、高水平學科以及特色專業傾斜;推薦和接收過程中要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學術專長等方面的考查,避免單純強調學業成績的做法;完善推薦程序和公示制度,切實加強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從2009年起,將適度調減單獨考試招生數量并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各有關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我部規范2009年單獨考試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單獨考試招生各項工作,確保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質量。
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保密工作,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命題、制卷、運送、保管等各環節都要按照《保密法》及教育部等四部委《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加強招生單位自命題管理,對命題人員和內部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強保密和紀律教育以及相關工作的業務培訓,主管部門應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使命題人員認真履行保密義務和職責。對于違反規定或因考試管理工作不力或失職導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要加強考務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和考點管理,加大硬件設施投入,確保保密室建設全部達標;應盡快配備先進的技術設備,提高防范考場作弊的技術水平和能力;有條件的地區應盡可能利用高考標準化考場和遠程監控,實現資源共享。對考點適度進行收縮和集中,對制度不夠健全、管理不夠規范、打擊和防范舞弊不夠得力的考點要進行整頓,對問題比較嚴重的考點要堅決予以撤并。
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同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的協作聯動,進一步發揮部門聯席會議機制作用,鼓勵地方開展相關立法工作,切實加大防范打擊團伙作弊的工作力度。
加強誠信教育,加大對舞弊考生和相關人員的懲處力度,建立完善誠信考試檔案使用辦法。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情況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對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處理,對嚴重作弊的在校考生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管理的通知》(教學〔2008〕1號)規定。高等學校不得為學生考研而縮短正常的教學計劃和授課時間;除考試大綱外,招生單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劃定考試范圍;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招生單位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考研輔導活動(包括社會上的考研輔導活動)。
加強應急機制建設。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命題、制卷、運送、保管、考場、評卷等環節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各地和各招生單位要根據《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和要求,編制本地區、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泄密、違規事件應急預案,做到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健全,職責分工明確,應急反應快速、有效。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好服務工作,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保證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是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的重要職責。要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識貫穿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方面,在具體操作上,應合理設計各個環節、各個步驟的工作安排,使程序更加完善、公正;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透明度,盡可能地將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公示;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解決考生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更加重視處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工作,及時處理考生反映的問題,嚴肅追究違規責任,對嚴重損害考生權益的行為要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加大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宣傳、信息咨詢和調劑錄取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為考生提供便利、規范和有效的服務。
四、加強招生隊伍建設,大力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隊伍組織建設和能力建設是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和招生單位要及時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專門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要按照理論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業務素質與工作紀律相結合,集中培訓與個別學習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研究生招生系統的干部進行培訓,使廣大干部增強政治意識、改革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履行研究生招生管理崗位職責的能力。要加強對下一級管理部門的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業務上不合格的人員要經進一步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要嚴肅處理招生違規單位和人員,嚴肅工作紀律,加強隊伍自律,樹立研究生招生系統良好形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八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