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加大;同時,部分農村學校特別是中西部邊遠貧困地區農村學校教師仍然緊缺,畢業生下不去,合格教師難以補充的問題仍然突出。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特別是農村學校師資力量,并有效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教育部近日就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實施“特崗計劃”,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2009年,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等四部門決定擴大實施“特崗計劃”,并將實施范圍由以“兩基”攻堅縣為主擴至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通知要求,中西部地區在深入細致地抓好國家“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的同時,要積極實施地方“特崗計劃”。國家計劃的名額將根據各地落實國家“特崗計劃”的情況以及實施地方“特崗計劃”的情況進行分配。東部地區要根據國家“特崗計劃”的原則精神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總體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地方“特崗計劃”,吸引大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特崗計劃”要形成規模,教師基數大、缺額較多的省份,每年設崗不少于1萬個,要經過努力,爭取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達到20萬個。今后,城市、縣鎮中小學校教師自然減員空崗將優先聘用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和其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下基層項目的服務期滿人員。
深化教師隊伍補充機制改革,確保教師聘用質量。通知提出,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教師補充機制,切實保障編制緊張學校特別是農村寄宿制學校、教學點分散的地區、民族地區雙語教學配備教職工的基本需求。可參照縣鎮標準核定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及時調整接收流動人口子女入學較多學校的編制數。同一區域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可以互補余缺。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應全部采取公開招聘的辦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要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把選人標準和質量,吸引有志于從事基礎教育事業的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劃”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統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序擇優聘用。堅決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教師隊伍。要及時為中小學補充合格教師,嚴禁在有合格師資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重點做好農村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要著力解決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重視英語、信息技術、藝術、體育、科學等緊缺學科教師的補充,以滿足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開設課程的需要。要確保特崗教師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要采取切實措施,鼓勵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繼續留在當地從教。
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確保持證上崗。通知強調,各地要切實落實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將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作為教師招聘錄用的前提條件和職務晉升的必要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專任教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掌握教師資格申請條件和認定程序。申報特崗教師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可與招聘考試結合進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開辦師范類專業和教師資格課程的院校進行評估和資質認定,并報教育部備案。(記者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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