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全文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 〔2009〕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中央編辦、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五月七日
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 中央編辦 中國殘聯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不斷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
1.繼續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適齡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以下簡稱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要基本達到當地普通兒童少年水平;已經“普九”的中西部農村地區,其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區要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作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70%左右。積極創造條件,以多種形式對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等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兒童福利機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2.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為殘疾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具備條件的地市要舉辦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需要舉辦殘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拓寬專業設置,擴大招生規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3.加快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發展。進一步完善國家招收殘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應依據有關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學院(專業)要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擴大招生規模,拓寬專業設置,提高辦學層次。各地要為殘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滿足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有條件的城市和農村地區要基本滿足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級教育、民政、衛生部門和殘聯要相互協作,采取多種形式,在有條件地區積極舉辦0-3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訓練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特殊教育機構。
5.大力開展面向成年殘疾人的職業教育培訓。以就業為導向,開展多種形式的殘疾人技能培訓,提高殘疾人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6.采取多種措施,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將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納入當地掃盲工作整體規劃,同步推進。殘疾人教育機構、各有關部門和民間組織、殘疾人所在單位要積極開展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工作,使殘疾青壯年文盲率顯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全面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各地應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結合本地實際,支持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
8.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國家支持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在人口30萬以上或殘疾兒童少年相對較多,尚無特殊教育學校的縣,獨立建設一所特殊教育學校;不足30萬人口的縣,在地市范圍內,統籌建設一所或幾所特殊教育學校。各地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標準,確保質量。東部地區也要加大投入,按照本地區特殊教育規劃和國家有關建設標準做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作。
各地要統籌安排在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或者其他機構附設的特教班、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專業的建設。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殘疾學生要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部)就讀的殘疾學生也應享受國家助學金。
10.加大投入,確保特殊教育學校(院)正常運轉。各地要從特殊教育學校(院)人均成本高的實際出發,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院)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保證學校(院)正常的教育教學需求。
中央財政將繼續設立特殊教育補助專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繼續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費并不斷提高。中央財政加大專項補助資金投入,鼓勵和支持地方辦好現有的面向全國招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學院。
各地要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特殊教育學校(院)開展包括社會成年殘疾人在內的各種職業教育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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