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職責是什么?
答:市級人民政府的職責主要是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轄區內各縣經濟實力以及鑒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技術力量,加強組織協調,規范工程實施。具體包括:①指導、幫助各縣開展校舍安全排查鑒定工作;②指導、審核各縣制訂工程建設規劃和項目文本;③及時、足額落實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工程資金;④監督工程專項資金撥付;⑤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質量,定期向上級報告工程實施情況。
縣級人民政府全面負責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對本縣校舍安全負責。主要職責包括:①組織對轄區內校舍進行逐一排查、鑒定,建立本地區中小學校校舍的安全檔案和校舍基本信息庫;②制訂本地區的工程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項目改造方案;③及時、足額落實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工程資金,設立資金專戶,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④保證工程建設用地;⑤按國家有關規定減免工程建設收費;⑥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項目前期論證、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辦理基建財務決算等各環節工作;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定期向上級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9.實施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資金如何落實?
答:實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中央在整合目前與中小學校舍安全有關的資金基礎上,2009年新增專項資金80億元,重點支持中西部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及其他地質災害易發區。
各?。▍^、市)的工程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安排。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通過財政預算和地方新發政府債券足額落實實施工程所需資金;整合與校舍安全有關的其他資金,鼓勵社會捐贈。防止學校出現新債。對財力困難的市縣,通過加大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予以支持。
民辦、外資、企(事)業辦中小學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資方和本單位負責,當地政府給予指導、支持并實施監管。
10.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對加強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工程實施中要健全工程資金管理制度,工程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能頂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償還過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債務。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杜絕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保證按工程進度撥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11.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對減免相關建設收費有何規定?
答: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各地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4號)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做好對工程建設收費的減免工作,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工程實施中涉及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消防設施建設費、人防易地建設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墻改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綠化保證金等政府性基金,均應予以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服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提倡適當予以減收或免收。嚴禁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自立項目、超標準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12.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對加強校舍安全工程的監督檢查有哪些規定?
答: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全國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的檢查和監督,對工程實施情況組織督查與評估。校舍安全工程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技術標準、實施方案、工程進展和實施結果等向社會公布,所有項目公開招投標,建設和驗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13.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對責任追究是如何規定的?
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方案明確規定,對發生因學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地區,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筑質量問題遇災垮塌致人傷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建設、評估鑒定、勘察、設計、施工與工程監理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員對項目依法承擔責任。對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或減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響工程目標實現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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