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七個部委發(fā)文要求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意見表示,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免收學雜費和借讀費,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向?qū)W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學校接受的不與入學掛鉤的捐贈收入要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
昨天教育部官方網(wǎng)站公布了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七部委下發(fā)的《關(guān)于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表示,城市公辦義務校不得以借讀費的名義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行亂收費。
《意見》中還表示,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shù)毓k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對符合當?shù)卣?guī)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統(tǒng)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得以借讀費等名義亂收費。 (記者郭少峰 實習生劉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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