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在各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完善治理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教育、糾風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積極組織協調,各協作單位要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確保今年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強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各地要充分認識深入推進治理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以科學的態度、系統的觀點謀劃治理工作。要重視并加強對治理工作中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進一步提出破解難題,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辦法。
(三)加強宣傳工作,優化治理環境。各地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努力為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全面系統地宣傳國家教育收費政策,客觀反映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進展和成效。通過廣泛宣傳,信息公開,積極回應社會和人民群眾對教育收費問題的關注,廣泛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成效。各地要認真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創新檢查方法,注重檢查實效。堅持經常性檢查和專項檢查有機結合,把監督檢查貫穿于治理工作各個環節,切實在發現和糾正問題上下功夫。要繼續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和督查工作,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對于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充分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教育作用。
教育部
國務院糾風辦
監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審計署
新聞出版總署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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