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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4月22日訊教育部網站21日公布了七部門關于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管?!兑庖姟芬幎▽栏駡绦胁⒅鸩秸{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
《意見》要求: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各地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09〕7號)、《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10〕1號)和《教育部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10〕 6號)要求,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切實履行省級政府統籌職責,強化以縣(區)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緩解擇校矛盾。
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訂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并報教育部備案。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和收費行為,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學校接受的正常捐贈收入要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嚴禁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占坑班”(通過參加培訓獲得入學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