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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
年終獎遲發算不算侵權
年終獎算不算工資?延期發放是否侵權?
上述酒店人力資源部經理說,年終獎是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公司有充分的自主權來決定發放范圍、時間以及發放方式。年終獎不僅是對員工過去一年的獎勵,還是對其未來工作的激勵,所以,對于要離職的員工,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給予其年終獎。
鄭州市勞動保障監察處處長朱永軍說,依照《勞動法》等規定,年終獎雖在勞動報酬范圍內,但不屬于基本工資,“對年終獎,企業擁有自主權,發放多少、什么時候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考慮”。
“‘留人獎’是否侵權要考慮三種情況。”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黃江明說,首先,要依據勞動合同,看合同中是否規定有年終獎的金額、等級和發放時間;其次,參照公司的規章制度關于年終獎的規定;再次,看企業是否將考核工資算在年終獎內。如果這三種情況中,有涉及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一旦企業延期發放,“就屬于侵權行為”。
“遲發年終獎,是對員工的不信任。沒有跳槽想法的員工看到這種情況也會寒心,有可能加速他們的流失。”鄭州市職介中心就業辦主任劉國慶認為,企業主動維護員工的各項權利,讓員工感覺到企業的誠意,才能留住員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