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成本
隨后,蘭州的政府系統,如同一臺龐大而略為遲滯的機器,開始為同一個目標運轉。
譬如,在職工身份置換時,工傷、特殊工種的認定問題。之前,很多國有企業在職工發生工傷時為不影響企業年終考核,都隱瞞工傷人數和工人“私了”;一些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為了不影響找對象,登記為普通工種,實際上干著特殊工種的工作。這些“有實無名”的工人,在身份置換時,因為獲得安置費的標準不同而必須重新認定。沒有登記在案,如何認定?
“我們想出來的辦法是,每個企業張榜公示,把工傷職工名單和特殊工種名單全部公示出來,由職工自己判定,沒有意見便獲通過。這一問題也解決了。”牛向東回憶。
再比如,國企職工要完成身份置換,<職工安置方案>必須通過職代會表決通過,職工要求首先辦理房產證。由于國有企業給職工蓋的住房大多不合規劃要求,或者超標建房,很多房屋根本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資格。
“特殊時期必須特事特辦,”牛向東說,“在強力推動下,所有由于批建手續不全的、產權不清晰的職工住房,全部辦理了房產證,一般辦理房產證,必須由7個部門蓋章,最后簡化為只蓋國企辦和房管局兩個章。”
估計至少有3萬張特事特辦的房產證在這一特殊時期下發,據說“當時房管局甚至加班加點印制房產證。”
到2005年底,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工業企業數量減至46家,絕大部分企業退出了“國有企業”的行列,8萬職工解除了國有身份。
蘭州市則為國有企業改制付出巨大成本,僅現金出資就占到其年度可支配財政收入的1/5。
根據蘭州市的政策,破產關門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為每年平均工資的3倍乘以工齡,這一部分必須全部以現金出資;而破產重組或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為每年1000元乘以工齡,這一部分則以資產量化的方式,作為職工個人股份入股改制后的企業,并核銷相應的國有資本金。
據了解,2005年的“兩個置換”共耗費成本30.2億元。其中8.2億是以現金方式支付,另外22億是國有凈資產量化的方式出資。而蘭州市2006年可支配財政收入僅為33億元。
“當初我們預計‘兩個置換’中,有35家企業要破產,需要付出的現金約為7億元,而實際上,由于企業情況比預想的要糟糕,最終有60多家企業實行了破產,致使現金支出大大增加。而現在還有一部分資金未到位,估計全部到位后,要付出現金10億元。”國資委副主任牛成喆說。
現金的8.2億元中,甘肅省劃撥改革專項資金2個億,其余6.2億全部由蘭州市財政籌措。而甘肅省下劃2億元,是為了解決其下劃給蘭州市的28家企業的安置費用的。
“甘肅省在2003年下劃了27家省屬企業到蘭州市,加上2005年又下劃1家,一共28家,全部是虧損或瀕臨破產的狀態。其中有22家實行了破產,這一塊至少就付出了5個億,因此省里拿出來的2個億安置其破產的22家企業都遠遠不夠。”國企辦副主任彭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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