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年薪、壟斷性企業高紅利,已經赫然成為撕裂人心的突兀符號,也日益成為拉大社會不公的粗礪標識。“打破壟斷高工資”既承擔了民意期待,也是一項攸關重大的政治任務。
又一輪的改革措施正要施行,要避免陷入改革陷阱,需從三個最基本的三個方面入手。
首先,誰來改。我們看到,每一次的央企工資都由國資委主導,應該承認,國資委主導改革名正言順,作為央企的主導部門,國資委擁有主導改革的“天然正義權”。但是由國資委主導,給人老子改革兒子之感,讓人疑惑其會護犢子。比如,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表示,石油、電信、電力等行業幾乎沒有壟斷。談到國企領導報酬,他表示:“我當官的宗旨,就是不欺負老實人。你錢給少了,人都跑了!”有這樣的態度墊底,很難想象央企工資改革能讓人有多大期望。因此,國資委可以主導央企工資,但必須吸收民意參與。
其次,改什么。當然,要改革的是工資,是畸高工資。有人把國資委管轄下的煤、電、油、運等行業,形象地稱之為“十二豪門”。這些豪門的工資的確要改。但是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工資具體是多少,更不知道高管的工資是多少,獎金是多少,職務消費是多少。據報道,有的負責人一年的職務消費數十萬、上百萬都不稀罕。原中石化老總陳同海每月揮霍120萬元!如果不知道他們具體的薪酬是多少,就無從知道改什么。表面上是改革工資,但實際上往往忽略或遮蔽了最應該改革的。再說,如何避免央企高管“堤外損失堤內補”的利益驅動。
最后,怎么改。據了解,這次擬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具體程序是:央企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的經營情況和利潤完成情況,上報國資委當年的工資預算方案,由國資委核實。國資委一方面結合企業所報的預算,同時也會根據國資委的調控要求,審核央企所報的預算是否合理,并根據行業工資水平的高低,相應制訂上、中、下三個關于人均工資增長額度的調控線。這一制度設計乍看起來,頗為合理,但如果沒有民意的充分討論,不發揮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最終的結局依然難言樂觀。無論是央企還是壟斷性央企,所有權都是國家的,是屬于全體國民的,究竟推行什么樣的改革方案,得付諸國民討論,否則便名不正言不順,會貽人口實。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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