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國家林業局和公安部聯合召開了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國家林業局副局長趙學敏在會上宣布了國家林業局重點掛牌督辦的10起案件。這10起案件分別涉及非法占用林地、毀林開墾、非法捕殺國家保護級動物等方面。
會議還宣布,從明天起至6月15日,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打擊的重點是企業法人和單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門利用職權違法占用林地(濕地)、毀林開荒、亂捕濫獵和非法倒賣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會議要求各地林業局要公布舉報電話,國家林業局專項行動舉報電話是010-84238900。
十大督辦案件
萬州—宜昌鐵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2003年以來,宜萬鐵路指揮部在修建重慶萬州至湖北宜昌鐵路工程(湖北段)中,非法占用林地464.4公頃,采伐林木22411.3立方米。
黃河小浪底建設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2003年3月以來,黃河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在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境內修建西霞院水庫工程過程中,,非法占用林地近149公頃,非法采伐防護林2534.1立方米。
云南省“思瀾”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2004年以來,云南省思瀾公路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修建思茅到瀾滄公路工程中,非法占用林地51公頃,采伐林木2100立方米。
福建省漳平等火車站違法運輸木材案。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漳平市的漳平、麥元和城口3個火車站違法運輸木材2171車、10余萬立方米,給國家造成3500萬元的經濟損失。
黑龍江省圣浪林場毀林開墾案。1999年至2004年6月,桃山林業局圣浪林場毀林開墾林地和濕地808.8公頃。
廣西壯族自治區覃后朝、韋海杰違法買賣木材運輸證案。截至2005年1月,農民覃后朝與農業局干部韋海杰違法買賣木材運輸證350余份,導致違法運輸木材12000余立方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14”捕殺鵝喉羚案。2004年11月14日,阿瓦提縣委組織部干部依馬木·尼牙孜、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干部吐孫·塞買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鵝喉羚8只。
四川省蘆山縣濫伐林木案。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蘆山縣寶桐公司在蘆山縣國營林場的羅純崗、轉竹坪工區,采伐天然林木77.7立方米,涉及93.3公頃。
內蒙古自治區固陽縣毀林開墾案。2004年6月,固陽縣水利局水工隊在縣政府的支持下在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區內的固陽林場,毀林開墾66.1公頃。
山西省渾源縣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礦)案。2003年至2004年,山西省渾源縣華北石材廠等10單位,非法占用林地26.6公頃采石采礦。
國際在線 200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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