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強調,要及時做好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工作。發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后,當地環保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如實向總局報告污染狀況,絕不能隱瞞真實情況,更不能拖延不報,延誤處理事故時機。
王玉慶指出,要建立信息報送責任制,對不及時報送情況或隱瞞信息不報的,總局一定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絕不手軟;加強環境監測,嚴密監控環境質量變化情況,隨時報送準確信息及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據國家環保總局消息,國家環保總局12月1日召開全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電視電話會議,總結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經驗教訓,研究全國防范和處置環境污染事故的對策措施。
王玉慶指出,當前,一些地方盲目發展為保障環境安全帶來了巨大壓力,中國已進入環境污染事故高發期,形勢十分嚴峻。今年以來,一些地方相繼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并引發了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群體性事件增多,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沒有高度重視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工件,應對突發重特大環境事件的處置能力明顯不足,應急信息的報告和反饋工作不力,環境應急監測能力不足。
王玉慶說,環境安全的狀況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能否及時防范、妥善處理突發性環境事件,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對環境部門工作水平的檢驗。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環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松花江事件中吸取教訓,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實加強領導,嚴密措施,防止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確保萬無一失。
王玉慶還強調要立即開展各類環境污染隱患的全面排查工作;要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敏銳性和責任感;要加強防范污染事故的宣傳工作。
中新網 200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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