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家林業局新聞發布會上,針對記者關心的林業資源補償機制的問題,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新聞辦公室主任曹清堯宣布,國家要從中央財政的層面建立生態補償基金,今年達到38個億。從國家財政中間拿出一部分資金來用于補助、補償下游對上游生態地區的破壞,有很多省一級也建立了相應的補償機制,由財政統一調控,對上游地區和生態脆弱的地區進行生態補償。
曹清堯介紹,中央9號文件明確,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工業事業和基礎產業,很多地區農民收入中林業的收入超過了50%,特別是南方的集體林區,隨著集體林區制度的改革,農民從林業中的收入甚至達到7成到8成以上,當然這些地方經濟可能相對欠發達,國家現在的補償標準是每畝5.5塊錢,有些地方配套以后達到了10塊錢,這個生態補償機制還要進一步的擴大、完善,當然也有些地區提到這個補助的標準比較低,國家也正在研究。比如說江西一根竹子采伐以后就能賣10塊錢,可是一畝的生態補償只能得5塊錢,所以基層群眾為了保護國家的生態,在經濟上面有一些損失,國家和地方的政府也正在采取方方面面的措施,進行生態補償。
關于地方政府越權審批和一些鐵路、公路、水電站,一些大型的基礎設施項目侵占林地的問題,曹清堯指出,國家林業局在全國各地派駐14個森林資源監督辦公室,加強對林地和林木審批的監督管理,這些機構直屬國家林業局,每個地方都由資源監督辦來行使執法檢查的職能。《森林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應該先進行審批,先進行生態狀況的評估,然后才能開工,個別的開工企業沒有履行這些手續。
曹清堯強調,為了保證國家重點工程的順利開展,國家林業局要求實行占補平衡的原則來保護的林地,對一些重點的保護區、生態極其脆弱的地區,應該避開保護區的核心區,有些地方確實需要占用保護區的,要調整保護區的規劃,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國家的生態安全。
曹清堯重申,按照《森林法》的規定,已經明確了哪一級政府、哪一級林業部門審批征占用林地的具體數量。據介紹,近年來,國家對基本農田施行最嚴格的保護措施之后,一些地方的基層政府開始把占地伸向了林地和濕地,對林地破壞的狀況不容忽視,有些地方還特別嚴重,也有個別基層的林業部門越權審批。針對這個情況,國家林業局賈治邦局長也做了部署,要在全國進行最嚴格的管控措施,主要是加強執法監督。
2007年2月7日上午10時,國家林業局舉行2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新聞辦公室主任曹清堯介紹森林資源保護及“三地”管理情況。中國網進行了現場直播。(郭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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