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地方和企業無視國家環保法律,不顧當地環境容量,致使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頻發,直接影響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產業結構調整的大局,極大地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成為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2003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每年圍繞解決一兩個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4年來,環保總局、發改委、監察部、司法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等國務院七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積極行動,先后在重點行業、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城市污水處理廠、“十五小”企業、工業園區、新建項目、自然保護區等方面,開展環保專項檢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
重點區域重拳出擊
在礦產資源富集的區域,由于產業結構不合理導致的嚴重污染時有發生。一個時期,晉陜內蒙古寧四省區交界“黑三角”地區電石、鐵合金、焦炭產業粗放發展,湘黔渝三省市交界“錳三角”地區電解錳行業無序擴張,造成大氣和飲用水質量急劇下降,嚴重危害百姓身心健康。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徹底解決。針對“黑三角”的污染,國務院幾部門連續3年進行集中整治,先后6次開會,派出10余個督查組、百余人次深入現場協調督辦。4省區政府整治排污企業1118家,投資14.3億元,集中治理了符合產業政策的933家企業,關停185家污染嚴重企業,處理了40名執法不力的干部,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針對“黑三角”的污染,環保總局與監察部先后5次進行現場督查,3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措施。發展改革委制定并出臺了《電解錳行業準入條件》,確定了限期關閉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當地政府投資1110萬元集中整治了41家電解錳企業,關停了一批整治無望的企業。
針對飲用水源保護、工業園區監管、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國務院統一部署下,七部門多次開展集中整治——
全國共檢查飲用水源地及各種取水點10541個,清查一級保護區內工業排污口294個。2006年7月,環保總局在南京召開飲用水源地環保專項整治現場會,推廣江蘇省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科學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做法和經驗。江蘇、福建、浙江、四川、重慶抓緊完善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并開展了鄉鎮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
各地共檢查各類工業園區1981個,檢查園區企業29890家,查處環境違法企業4162家,重點整治了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的3149家企業。共檢查建設項目15萬個,立案查處1萬個,責令停止建設987個,停止生產或使用2877個,依法關停取締373家企業。
聯合督辦形成合力
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環保總局和其他相關部門逐步完善聯合辦案、情況通報、聯合檢查、案件移送、重點督查等制度,綜合監管和執法能力顯著提高。
2006年,七部門連續組織了兩批13個聯合督查組,深入實際,認真查找問題,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環保總局還先后派出50余個檢查組,對重點地區進行執法檢查。在整治“黑三角”污染過程中,發展改革委、電監會督促地方政府對電石、鐵合金等行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并組織專項檢查;財政部、稅務總局取消鐵合金出口退稅政策,并將硅鐵出口關稅提高到5%,著實讓污染企業嘗到了聯合督查督辦的厲害。
專項行動采取七部門聯合審議,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聯合掛牌督辦的方式查處突出環境問題,兩部門聯合發布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查事與查人相結合,收到很好效果。2006年共掛牌督辦3批16個環境違法案件,涉及13個省133家企業。全國各地共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5701個,其中省級掛牌督辦526個,各地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人210名。
同時,安全監管總局與環保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督促化工企業切實做好幾項安全環保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使沿江河湖海化工企業基本上落實了事故狀態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環保總局出臺規定,明確掛牌督辦的范圍、內容、形式,要求“件件有結果,件件要公布”。規章制度的完善,推動了環保行政責任的落實。
各地從實際出發,積極創新執法機制,浙江、上海、吉林等省市賦予環保部門強制執行權;山西省環保局與煤炭、工商、供電、鐵路、信貸等部門聯合,對超標排污企業采取停電、停貸、停運等措施;北京市加強綜合整治大氣環境的力度,去年空氣質量達到和好于二級的天數有241天。
嚴格執法解決問題
連續出擊、聲勢浩大的環保專項行動,遏制了明目張膽的環境違法行為,解決了一批影響群眾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4年來各地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79萬人次,檢查企業208萬家次,查處違法案件10多萬件,關閉企業近2萬家,有力地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肆無忌憚超標排污的現象明顯減少。在被查處的企業中,過去違法排污突出的小化工、小造紙等“十五小”企業所占比重從2003年的56.6%下降到2006年的9.9%。
4年來,群眾反映和投訴最強烈的160萬件污染問題,97%基本得到解決,城鎮群眾投訴較為集中的空氣、油煙、噪聲等污染問題得到緩解,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鉛、鉻、鎘等重金屬排污行為受到嚴厲懲處。
原來污染嚴重的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提高。在曾經“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黑三角”地區,寧夏石嘴山市一舉甩掉了全國十大空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帽子,內蒙古烏海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從2005年的87天提高到2006年的215天;在污水亂排、錳渣亂放的“錳三角”地區,長江支流清水江、酉水的水質已由劣五類恢復到三類;淮河干流14個國控斷面,二、三類水質比例從2003年的36%上升到64%。
大力查處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等重點行業環境違法行為,關閉、淘汰一批落后生產能力,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在集中清理重點行業2000年以來建設的近萬個項目之后,責令近2000個環境違規項目停建、緩建,重污染行業盲目擴張勢頭受到遏制。查處112個違反環評管理制度的大型建設項目,提高了建設項目質量。
通過連續4年的專項行動,地方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認識普遍提高,環境監管責任意識明顯增強,群眾的環境權益得到了較好維護,不少地方清理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并結合實際出臺了一些新的法規,增加了執法能力投入,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與2003年相比,2006年各地出動執法人員從50萬人次增加到167萬人次,檢查企業從20萬家次增加到72萬家次。(記者 武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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