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家地產開發商在江夏湯遜湖畔興建樓盤,沒有依法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又不按要求整改。近日,江夏區環保局對其處罰款60萬元。日前由該區法院強制執行已到賬。
去年8月1日,江夏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在位于湯遜湖畔的某樓盤檢查時,發現該項目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從2006年開始,為了不影響湯遜湖的水質,周邊所有項目限批。執法人員發現這一情況后,當即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停止建設,補辦手續。
由于該項目的開發公司沒有停工,也未補辦手續,去年8月25日,江夏區環保局又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主體工程立即停止建設,并按上限處以20萬元罰款。然而該公司仍然沒有停工,也沒有補辦手續,對于上述處罰亦沒有申請行政復議。
今年4月12日,江夏區環保局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從去年9月10日起每日按3%加處罰款,共計達60萬元。近日已處罰到位。目前該項目的環評文件已做好,正在上報審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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