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濫伐的江西樂平鄭家散山場
景德鎮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偵察路上
編輯部點題
2008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今年5月至明年11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土地資源、煤炭和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和電力資源、城市建設規劃及房地產開發、道路交通建設與管理和環境監管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是這次專項工作查辦的六類重點案件之一。8月29日,江西省樂平市法院判決了一起多名官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重點公益林被濫伐326.7畝的案件,讓人觸目驚心。由此,也可以看出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 只能看不能吃的香餑餑
位于江西省樂平市鸕鶿鄉楊湖村的鄭家散山場,不是一個普通的山場,它屬于國家重點公益林,山場內種植著馬尾松、杉木等數十種林木。2006年初,汪某和舒某承包了這個山場。他們本以為,這個山場的樹種生長快、用途廣、經濟價值高,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賺錢了。可細一打聽,他們發現事情并不是他們想像的那樣。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重點公益林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即政府每年發放一定數額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用于公益林的保護、建設等。對國家重點公益林的采伐方式和采伐強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均作了嚴格限制,如國家重點公益林的更新采伐年限為5年;在更新采伐年限內,禁止大面積的商業性采伐,只能進行少量的、必要的更新或撫育性質的采伐;在更新采伐年限期滿后采伐的,要報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汪某、舒某明白了,要想多砍幾棵樹還得等5年時間,眼前這個樹種多、出材率高的“香餑餑”,現在卻“只能看不能吃”,這不是讓人捧著“金飯碗”討飯嗎?這兩個只顧眼前經濟利益的人犯了愁,暗自將各自的社會關系梳理了一遍又一遍,仔細地琢磨起來。
汪某想到了外甥吳某。吳某曾擔任過派出所所長,現在是樂平市公安局某大隊教導員,別看他官銜不大、級別不高,可社交廣、路子多。吳某見舅舅有事相求,很爽快地答應了。
要采伐林木,必須先由鸕鶿鄉政府向樂平市林業局遞交請示報告。吳某找到了鸕鶿鄉政府分管林業的原鄉黨委委員盛彬銀。盛彬銀和吳某是老朋友了,兩人關系很鐵。俗話說,熟人好辦事。盛彬銀馬上起草了一份采伐鄭家散山場林木的請示報告交給了吳某。
下一道程序應該是由主管鄭家散山場的洪巖林業工作站對山場進行伐前設計。雖然樂平市林業局是吳某的社交“空白點”,可這點小事難不倒他。果然,通過森林公安部門朋友的牽線搭橋,吳某認識了洪巖林業工作站原站長李大林。酒桌上一番觥籌交錯,兩人越談越熱乎,吳某請李大林幫忙弄一份鄭家散山場林木的伐前設計報告,李大林應承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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