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10月15日電 (記者孫彬) 記者從無錫市農業局獲悉,無錫市新區長江綠島農貿市場某個體戶所售太湖銀魚經采樣檢測,發現含有大量甲醛成分。目前,無錫市已迅速采取措施,工商部門已立案進行查處,并會同農林、質監、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對全市進行專項檢查,確保上市水產品質量安全。
據了解,這種“甲醛銀魚”炒熟后韌性十足,嚼如橡膠,用手竟難以扯斷,外表可清晰撥出一層皮狀物。這種能蛻皮的銀魚,是商販為了防腐保鮮,將銀魚用高濃度甲醛溶液浸泡,加上放置時間過久所致。這種經甲醛浸泡后“出水即死”的銀魚,可保持數日不腐,色澤異常潔白透亮,極具賣相,韌性也大大增強。此前這種“甲醛銀魚”在蘇州已被查處。
甲醛為無色、刺激性氣體,易溶于水,其水溶液俗稱“福爾馬林”,具有防腐、保鮮作用。經甲醛浸泡的水產品顏色過白、手感較韌、口感較硬。如甲醛量加入過大,細嚼時有刺激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和經營含有甲醛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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