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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西安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暫行)的通知》,將空氣污染危害分為四級,當啟動極重污染應急措施時,除公交車、出租車及其他特種車輛外,全市機動車每日限行兩個尾號,當日限行機動車禁止駛入三環路內。
根據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對應的空氣污染分級,預案分別采取相應的預警應急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物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物減排措施。隨著污染程度加重,應急措施逐級加嚴并升級。
空氣重度污染應急措施:
市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健康防護措施
建議中小學及幼兒園減少或停止學生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和室外作業等。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建議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嚴禁無油煙處理設施的露天燒烤等。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全市所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或混凝土、砂漿攪拌站一律停工或停止生產。中心城區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掃保潔頻次,每天沖洗灑水不少于2次。
加強黃標車、無標車及冒黑煙車輛的查處力度,杜絕其進入禁行區或限行區;增加警力,加強疏導,保證道路通暢運行;市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祭祀燒紙行為。同時,增加公交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強公交運力保障。
另外,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每日停駛不少于30%的財政供養辦公車輛,停駛車輛應報公安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