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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降水
全市降水pH值為4.87,酸雨頻率為63.5%。與上年相比,
酸雨頻率下降0.6個百分點。
(三)聲環境質量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6.8dB(A),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7.4dB(A),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標準。
(四)輻射環境質量
全市五區現有放射源2068枚,其中,Ⅰ類、Ⅱ類、Ⅲ類放射源分別為103枚、1枚、12枚,Ⅳ類和Ⅴ類放射源共有1953枚;現有射線裝置627臺,其中,Ⅱ類射線裝置38臺,Ⅲ類射線裝置589臺。核技術應用項目主要分布于金屬壓延、醫療衛生、飲料生產和光電照明等行業。全市放射性環境狀況正常,無放射性污染事故發生,電磁輻射水平保持穩定。
二、主要措施和行動
(一)創新環保工作機制,推進重點工作落實。
市委、市政府印發《佛山市環境保護責任制考核辦法》,并制定一系列配套文件,推出史上最嚴格的環保責任制考核制度,將考核任務、督辦問題的完成情況與經濟獎懲責任追究掛鉤,強化環保工作的督辦和考核,有效推動以治水、治氣為重點的環保任務和工程措施的落實。
加強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組織架構建設,明確專職領導,設立專門科室具體負責環委會日常工作以及環保責任制考核工作。2013年,組織召開市環委會專家年會,對近一年來的環保工作進行診斷把脈、出謀獻策,有力推動全市環保工作開展。
強化掛牌督辦,解決重點環境問題。市環境保護局和市監察局聯合印發《佛山市環境保護重點問題掛牌督辦暫行辦法》,對重點環境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市領導高度重視,劉悅倫市長、許國副市長多次召集現場會,組織專題督辦和現場巡查,各項重點環境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推出《佛山市天更藍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明確未來三年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務、保障手段和重點工程,指導全市實施削減大氣污染物、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各項工作,爭取到2015年,實現大氣質量狀況持續改善。
深化工業污染源治理,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繼續推進南海發電一廠降氮脫硝工程;推進工業鍋爐燃料結構清潔化,繼續推進4蒸噸以下和4蒸噸以上10蒸噸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小鍋爐整治,全市累計淘汰整改鍋爐超2700臺,基本完成10噸以下小鍋爐的整治工作。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率先完成343家重點監管企業的整治工作,同時,建立工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排放重點監管企業有機溶劑使用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污染控制登記制度,促進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
加強統籌協調,加大黃標車淘汰和黑煙車整治工作力度,全市陸續建立黃標車抓拍系統,6月1日正式實施《佛山市公眾舉報黑煙車獎勵暫行辦法》。全年累計淘汰黃標車約4.9萬輛,淘汰率為37.2%,通過抓拍開出罰單約7萬宗,路檢車輛8147輛,尾氣超標2443輛,受理公眾舉報黑煙車約712宗。
控制建筑揚塵污染。起草《佛山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明確建施工工地和道路與管線施工等揚塵污染防治要求,擬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將城市揚塵控制納入環保責任考核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