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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豚主要分布于長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陽湖等區域,現在數量銳減,已不足1000頭,差不多已是功能性滅絕的物種——
10月24日,是“國際淡水豚日”。來自洞庭湖邊的環保志愿者蔣憶,一早起來就開始忙碌。她相信,江豚,應當也屬于“淡水豚”——按照動物分類學,江豚是一種小型鯨類,為鼠海豚科江豚屬,是江豚屬中的“淡水亞種”——自然也屬于“淡水豚日”呼吁公眾關注的瀕危淡水豚類之一。于是,蔣憶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為洞庭湖的“江豚保護志愿者團隊”,發起了募捐。
江豚被“當成國家一級物種”來對待
江豚在地球上已經生活了2500萬年,主要分布于長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陽湖等區域。到今天,江豚數量銳減,已不足1000頭,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差不多已是功能性滅絕的物種。
2009年4月1日,致力于鯨豚類保護的多家公益環保組織,聯合宣布每年10月24日為“國際淡水豚日”,旨在提高民眾對淡水豚類的保護意識,加強政府對淡水豚類的保護力度。
就在十幾天前,10月14日,農業部在官網上公布了《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江江豚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長江江豚按照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要求,實施最嚴格的保護和管理措施”。“對于非法捕撈、傷害長江江豚的行為,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長江江豚的棲息地、索餌場、育肥場和洄游通道,對于破壞長江江豚生境的行為,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將長江江豚列為“極度瀕危”的級別后,我國水生物種保護部門作出的最新回應。
江豚還不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這意味著我們呼吁多年的江豚保護級別升級的目標取得突破性進展。農業部對于江豚保護等級提升的認可,為這一瀕危物種的未來帶來了希望。”世界自然基金會(WWF)長江項目高級總監雷剛表示,“下一步,需要盡快把江豚真正列為國家一級保護物種,全面提升保護力度。”
因為,即便農業部提升了江豚的保護級別,但從法律程序上說,江豚仍不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江豚要正式成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需經由林業部門、農業部門確定,再提交國務院審議、通過。
“據統計,2013年,江豚意外死亡二十多只,有些是因為缺乏食物饑餓而死,有些則是死于滾鉤,或是被船只的螺旋槳打死。我們注意到的威脅因子,包括電捕魚、‘迷魂陣’、挖沙、水體污染、航運、大壩修建等因素。江豚面臨最大的危機是食物缺乏,現在的長江流域、鄱陽湖、洞庭湖水體里,可供江豚覓食的魚類資源已經非常匱乏。”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副主任姚毅說,江豚是哺乳動物,三歲才性成熟,懷孕期為11個月,每胎只產一仔,生出來后需要把寶寶背在身上哺育至少8個月。“目前的繁殖速度根本趕不上消亡速度。或許等不及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江豚就可能徹底消失!”
姚毅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國家林業局和農業部共同制定和發布,分別確定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名錄。“而這個名錄自1989年頒布以來,一直沒有得到全面、系統地更新,已嚴重滯后于部分物種種群的變化。除了江豚,還有一些動物也面臨非常危險的處境,它們早該被列為一級保護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