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功過
《權衡》:在中國的改革過程中,地方競爭是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你過去的研究表明,地方競爭是促成中國經濟民營化以及經濟高速增長的重要動力。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張維迎:所謂地方競爭,主要指地方政府吸引資金、企業家、占領市場等資源的競爭。為了吸引資源,地方政府必須改善交通環境,增加基礎設施,提高政府服務質量等等。這些行為當然有利于經濟增長。
企業家改變中國,是從人力資源的配置變化來說的。如果從具體的行業來分析,沒有房地產就不會有中國經濟的今天。如果我們觀察中國各個城市的基礎設施、生活環境,很難想像10年之間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當然這中間也有問題,例如形象工程、貪污腐敗等等。但政府形象工程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歷朝歷代都是這樣,改革開放之前就是這樣。關鍵在于,你要建這個城市,要修這么多路、架這么多橋,錢從哪兒來?
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很多城市出現了國有企業“抱著金飯碗討飯吃”的局面。在城市的黃金地段,有些老國企衰落之后,連職工的工資都發不起。但隨著房地產的發展,這些企業把土地一轉讓,它的資產成百上千倍地增值。這樣一來,企業職工安置解決了,新的商業區建起來了,城市建設的錢也有了。這就是房地產業的作用:地還是那塊地,人還是那些人,但由于改變用途,生產要素重新組合,財富就被創造出來。
回到地方政府行為。我前一段時間看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報道:北京有一起債務糾紛案,債權人勝訴,但錢就是拿不回來。而河北有個地方法院,對債務強制執行,于是北京的債權人把債權賣給河北,河北人打官司,然后幾家分成。這就是司法服務的競爭。如果以后北京的法院不好好判案,就會有外地法院搶北京的案子。所以地方競爭具有促進司法公正和產權保護的作用。
有人認為地方競爭會滋生地方保護主義,這是一種短視的觀點。比如你去陜西投資,跟陜西的企業發生糾紛,陜西的政府袒護本地的企業,短期內,他能占便宜,但是時間長了,他就知道這樣一來外界的企業都不愿意進來,他的經濟很難發展。歷史上,外國人去英國倫敦做生意的時候,曾經很受歧視。但后來英國人發現這樣對他們并不利,所以提出要對外國人公平對待。這種吃一塹長一智的過程,最終會對地方保護主義產生約束。
總的來說,中國過去20多年的改革中,地方政府競爭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在今后的改革中,我們應該加強而不是限制這種競爭;應該增加而不是減少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
《權衡》:但在最近一段時間,隨著房價高漲和對投資過熱的擔憂,很多人對地方政府提出指責,認為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與房地產商合謀推高房價、阻礙中央宏觀調控等等。你對此怎么看?
張維迎:我從來不同意這個觀點。追求GDP增長不是問題。如果GDP增長是問題,那很簡單,哪個地方GDP增長得快,哪個地方的官員撤職就完了。但要知道,GDP跟工業總產值不一樣,它不是胡亂投資、生產出來搬到倉庫里就可以的,要賣出去才行。如果我們希望國家的經濟實力在世界上更有地位,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GDP增長是必須的。
說地方政府與房地產商哄抬房價,完全是推卸責任。前一段時間很多人說房價太高,老百姓買不起房,所以中央部委出了好多政策,例如要求70%建90平方米以下中低檔房,嚴格土地審批等等。但在我看來,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姿態。既然老百姓抱怨房價,那么我就針對房價制定一套政策,表明我關心群眾,就夠了。至于能不能解決問題,根本沒有認真考慮。
你想想,中國的城市化發展這么快,政府還要收緊土地供應,房價怎么能不漲?如果你擔心老百姓買不起房,就應該拿出更多的地來,更多的錢來,專門建廉租房給窮人住。想通過限制富人買房來幫助窮人買房是不可能的。這其實是有些政府部門在推卸責任;推卸責任的同時,又想擴大權力。而且制定政策的官員還要揣摩上面的意圖,而上面對房地產市場的具體情況又不可能很了解,所以最終的決策往往建立在很混亂的信息基礎上。
總之我認為,過去20多年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推動,就不會有中國改革的成功。中國的好多改革都是地方政府發起的,而且在地方政府剛做的時候,中央是不允許的。但因為地方政府的做法更有利于中國經濟的成長,最后中央才承認。我們今后面臨的問題,是怎么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權力。
《權衡》:現在對地方政府一個強烈指責是,由于招商引資、發展房地產,所以在征用農民土地的時候有很多惡劣行為,例如野蠻拆遷、壓低補償等等。
張維迎:這是荒唐的土地產權制度造成的結果。現在的農民相當于一個佃農,種了一片莊稼,地主說要用土地,莊稼砍了就砍了,不讓你種就不種了。原因是什么?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我們的法律規定農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而“集體”又是由政府管理的,所以政府行使權力的成本很低,對土地征用幾乎是掠奪性的,但又是合法的。
解決問題的辦法是賦予農民真正的土地所有權。有了土地所有權,政府和房地產商要征用土地,必須按市場規則跟農民討價還價。否則農民可以拒絕出讓土地。這里蘊含著一個基本原理:產權是人的所有權利當中最基本的東西。如果你不落實農民的土地所有權,想靠同情、憐憫使他得到公正的待遇是不可能的。目前土地征用中的問題,根源不在地方政府,而在于法律對土地產權的界定不合理。
《權衡》: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把土地審批權向中央集中,讓中央來監督地方政府,會不會好一點?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現實中已經出現這樣的政策趨勢。
張維迎:我不認為把地方的審批權收到中央可以解決問題。現在的核心問題是農民的權利不受保護。好比你家里有值錢的東西,但不讓你上鎖,東西被偷了。現在說,你不能上鎖,但給你換個鄰居,能解決問題嗎?在地方競爭的情況下,出于政治前途的考慮,地方政府可能還有點收斂。如果把審批權都集中在中央,靠什么來約束?幾個部委的司長、處長能把全國的土地管好嗎?我不相信。那樣的話會有更多的人到北京游說,出現更多的腐敗。政府部門歷來喜歡爭奪審批權,誰掌握審批權誰就有了尋租的機會,這是我們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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