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
公歷的年初,農歷的年末,許多人都是期盼加心焦。住房往往也是其中之一。常恭喜拿到經濟適用房的朋友。但是我一直痛恨這個帶來不公、大量尋租、腐敗行為的計劃的遺產。
中華工商時報發文稱,茅于軾先生“炮轟”經濟適用房。茅的觀點是:經濟適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繳的稅收來幫助中高收入人置業。茅還反對政府免費提供經濟適用房土地,他為此算了一筆賬:假定這塊地值一個億,政府賣了兩千萬,或者白送了,政府就損失了八千萬或一個億,這筆錢可以解決多少醫療衛生教育等方面的問題。
也是中華工商時報的房產記者談到北京經濟適用房炒號,他說,“作為房地產記者,我知道很多時候購買經濟適用房要走后門,也知道有些人在炒賣經濟適用房的房號,但當她告訴我一個房號需要17萬元時,我還是被驚呆了。假設買一套9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4000元,總價也就36萬元,17萬元一個房號,相當于總價的一半了。”
這不僅讓筆者想起讀大學的年代,天寒地凍中,一白發老人在校內一個布告欄前認真地找自己的名字,為排序問題還與其他人吵起來。
無可否認,經濟適用房曾經起到一定積極的作用,但是其與商品房的差價哪怕只有一元人民幣,按市場的機理,也會有“賣號”的可能性。這個制度最脆弱之處就是在住宅商品化洶涌大潮中還想建一個“逍遙島”。而且這個島是給中高收入,大多有體制內身份的人所建。而茅先生所稱的政府損失了八千萬或者一個億,其實也流到這些人手中,還有政府背景的房地產企業中去。
從實踐層面上看,解決中國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問題有三種方式可供選擇:提供租房補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有一政協委員曾經堅決認為要用廉租房取代經濟適用房。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規模改造。廉租房的產權屬于政府,只租不賣,可以長期不斷地解決城市困難人群的住房問題。二是相對租房補貼來說,廉租房適用于所有城市。對于上海、北京和廣州等城市來說,房價和租金比較高,上漲的速度比較快,僅靠租房補貼將使政府處于被動地位。三是相對經濟適用房來說,廉租房更適宜貧困人群。筆者還可以加一條理由:在廉租房制度中,雖然也有資源稀缺導致部分中高收入者混入的可能,但是沒有產權的終極關懷,這種誘惑與經濟適用房相比是天壤之別。
一些論者可能提出,經濟適用房如果改售為租,不是就可變成廉租房?確實是如此。查有關資料,當年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只售不租的政策原因有二:一是改革初期時,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比較低,低租金的住房制度受我國長期的福利分房制度的影響,很快提高到市場租金的條件不成熟。二是通過銷售能盡快回籠資金。如果再允許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進入租賃舊體制,會因資金回收慢、資金不能循環而影響住宅建設的速度,加重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本。因此,國務院國發[1998]23號文件規定,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要實行只售不租的政策。
但是,目前這些假設都不能成立。完全享受上世紀八十年代推行的極低公房租金的觀點不再,百姓以適當價格支付租金的意識早有。回籠資金與只售不租劃等號也是當時金融手段不夠充分的產物。當前的金融手段完全可以做到只租不售下政府也能迅速回籠資金,這有新加坡的例子可以佐證。
還有一種擔憂就是是否形成西方那種貧民窟的道德關懷。這也不難解決。我國目前存在著大量的1980-90年代建設的暫時還達不到拆遷標準的二手房,政府完全可以分散購買。有專家曾做過估算,拿出2005年各級政府總共5500億賣地收入的1%,就可以解決平均每戶60-70平米60萬戶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
筆者在另文中提到,以地方建設部門為主導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制度實際上享受著極為偏心的對待。有關部委的答記者問也曾經承認部分省市至今仍然未考慮廉租房制度的引入問題。剝去上述以只售不租為特征的中國特色“經濟適用房”的存在的各種理由,最終能支撐其繼續生存就是政府官員的尋租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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