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的文化產業萌芽于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的“以文補文”(參見曹普《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的中國文化體制改革》,《當代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5期)和經營性文化主體出現。當時,廣州東方賓館開設的全國首家音樂茶座被視為中國文化產業的萌芽。隨即出現的營業性舞廳等經營性文化活動場所在各大城市爭相開業,中國第一次開始存在文化市場。1985年,國家統計局《關于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把文化藝術列入第三產業的統計項目中,確認了文化藝術具有“產業”屬性潛能。1987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局聯合發出了《關于改進營業性舞會管理的通知》,文化經營活動合法化。1988年,文化部、國家工商局又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市場”管理開始走上法制化軌道。1991年,文化部《關于文化事業若干經濟政策意見的報告》,正式提出了“文化經濟”的概念。1992年,江澤民在“十四大”報告中明確提到要“完善文化事業的有關經濟政策”。同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在“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重點”中提及“文化衛生事業”。同年出版的國務院辦公廳綜合司編著的《重大戰略決策——加快發展第三產業》一書,明確起用了“文化產業”的說法,這可能是中國政府主管部門首次使用“文化產業”概念。
1993年12月8日,《中國文化報》以一個整版的篇幅發表了當時文化部領導的講話,提出“在改革開放中發展文化產業”,這是我國政府文化行政部門首次全面發表文化產業政策意見。1997年,江澤民在十五大報告“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建設”中又一次提到“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1999年,國務院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曾培炎在《關于199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推進文化、教育、非義務教育和基本醫療保健的產業化”,文化產業第一次被正式納入國家發展計劃。
2000年10月18日,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關于十五計劃的建議”,首次使用“文化產業”一詞,由此文化產業進入國家發展戰略視野。“文化產業”取得合法地位。
當時的政策背景是中國將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十五”、“十一五”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是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時期,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在“十五”計劃建議第三款“大力發展服務業”中,出現了“引導文化娛樂、教育培訓、體育健身、衛生保健等產業發展,滿足服務性消費需求。”在第四款“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中,出現了“推動信息產業與有關文化產業結合。”在第十五款“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出現“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
在2002年11月18日,黨的十六大的報告中,有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并重的提法。在其“ 六、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五)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中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黨同志要深刻認識文化建設的戰略意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繁榮。”“發展各類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都要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
2004年9月19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的積極主張,提出了中國文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時代要求。
原文是這樣說的:“六、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根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進一步革除制約文化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把文化發展的著力點放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上。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增強微觀活力,健全文化市場體系,依法加強管理,促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增強我國文化的總體實力。推動中華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提高國際影響力。抓好隊伍建設,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為人民奉獻更多無愧于時代的精神文化產品。加強文化發展戰略研究,抓緊制定文化發展綱要和文化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2005年10月9日,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于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在其“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一段中,陳述提出了文化產業的一系列任務:
“九、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36)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大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逐步形成覆蓋全社會的比較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繁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創造更多更好適應人民群眾需求的優秀文化產品。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和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場格局。”
2007年10月15日,十七大報告提到過去五年“文化建設開創新局面”,“文化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在“七、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四)推進文化創新,增強文化發展活力。” 下提到:“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培育文化產業骨干企業和戰略投資者,繁榮文化市場,增強國際競爭力。運用高新技術創新文化生產方式,培育新的文化業態,加快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
可以看出,中國文化產業走的是一條先合法化后合理化的道路。因此,政府的引導作用、理論的指導作用、國外的借鑒作用、戰略規劃作用關乎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和質量。(陳鋒中國藝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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