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四、政策建議
中東北非是中國極具發展潛力的伙伴,投資和貿易前景廣闊,但風險也需高度警惕,需要做好宏觀與微觀的風險管理:
一是要積極建立風險預警預報系統。中東北非的動蕩凸顯了中國海外投資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從國家層面看,應強化應急能力的建設:重視區域特點,區別不同行業,劃分層次級別,建立健全國家風險預警應急機制。從企業層面看,中國企業在赴中東、非洲、拉美等地投資前,要先從內外部兩方面指定相應的應對預案,分析自身的應對能力和可能出現的新型風險,建立危機管理機制和應對方案,并及時采用風險管理和保險解決方案來各種突發因素所導致的損失。
二是強化面向全球的能源供應能力建設,推進能源進口渠道多元化政策,“多元發/多能并舉”,改變單一進口源的脆弱性。一方面,有序發展煤炭,穩步發展石油,加快發展天然氣,大規模發展核電,積極有序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渠道提高國內能源的供應能力。另一方面,應從全球視野出發,著力增強能源公司國際競爭力,提高資源勘探開發技術和裝備水平,強化面向全球的供應能力建設,深度參與全球能源開發,增強對國際能源市場的影響力,同時加快完善我國的多層次能源儲備體系建設,把能源風險管理提上國家戰略性議程。
三是采取正確的跨國經營策略,從源頭上降低政治性風險的發生概率。如在海外戰略性資源(如石油天然氣)開發行業,中國企業參與之前,首先要確定參與形式,面臨股權安排和非股權安排兩種策略的選擇。在股權安排中,又有直接投資和迂回投資(即通過自己持股的第三國公司到東道國投資)之分,股權比例也有全資、合資兩種。一般說來,在法制相對完備、社會安定、與我國無重大政治沖突的發達國家,可以選擇股權安排,以便最大限度地獲利。法制越完備、與我國政治沖突越少,就越應該采取直接投資形式,只要企業財力足以支持,股權比例也越高越好。相反,在法制不完備、社會不安定或與我國存在潛在重大政治沖突的國家,我國企業應優先選擇非股權安排。東道國法制越不完備、社會越不安定、與我國潛在政治摩擦越多,我國企業越應當采取非股權安排或迂回投資方式,持股比例也越低越好。
四是通過專業投保為企業提供各種風險保障。企業在海外投資、經營和并購時,也可考慮各種專業投保。增加政治風險保險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險種,主要是針對一些不利的政府行為,或者政治暴力,如沒收、征用、國有化,開采權/許可/租約的取消,營業中斷,貨幣不可轉換、外匯轉移限制,以及貿易中斷給企業造成的財產損失。企業可以就海外的股權投資和資產,貸款、貨物或原材料供給,貿易和租賃交易,以及根據合同提供貨物或服務等投保政治風險保險。(張茉楠 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副研究員、經濟學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