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將新設監管四處,負責對央企類及金融類上市公司監管。
這是短期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的第二次調整。此前,針對全流通形勢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案例日益增多,原并購監管處分設并購監管一處和并購監管二處,一處主要負責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法律方面的申報材料,二處則主要負責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會計方面的申報材料。“分設目的是從監管層面進一步完善并購重組的審批環節,規范日益增多的并購重組行為”。一位知情人士說,目前,兩處已正式成立并運作。
這位知情人士說,“此次增設監管四處也是順應新的市場發展形勢。”去年以來,隨著股市環境逐步向好,優質央企掀起境內整體上市潮,銀行證券類上市公司也越來越多,紅籌回歸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據統計,目前央企類及金融類公司在兩市總市值中占比已超60%。這一變化客觀上要求監管部門在監管環節必須做出相應調整。
業內人士認為,央企及金融類上市公司市值較大,對市場影響甚為明顯,特別是今后幾年在國資委力推央企整體上市的既定戰略背景下,這個板塊注定“故事會越來越多”,因此單獨監管這類公司有利于完善整個監管體系。
另據了解,目前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的主要職責為“法規政策、監管協調、督促檢查、調研指導”,具體負責督導派出機構和交易所履行監管職責,分析、研究一線監管信息,制定監管政策,完善監管規則,統一監管標準及指導處理帶有全局性的上市公司重大突發事件等。(記者 王宏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