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昨日發布公告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資產支持證券可用于質押式回購交易。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必將有效提高資產支持證券在二級市場上的流動性。
央行有關負責人還表示,今后,央行將進一步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相關制度和辦法,保證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公告規定,正回購方所出質的資產支持證券應當足額。如果回購期間出現質押券不足額情況,逆回購方可要求正回購方追加或置換質押券。如果正回購方未能在本金兌付日前追加或置換質押券,逆回購方可要求代理兌付機構扣留質押券應兌付的本金。此舉旨在給市場參與者提供一條防范風險的渠道。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將分別制定資產支持證券質押式回購交易規則和結算規則,以及質押券追加和置換操作細則,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后實施。(郭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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