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副行長葉迪奇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第二套房的認定交行將以“個人”為單位,也就是說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過銀行貸款買房,另外一方通過貸款買房時仍可視作第一套住房。而對于曾經通過銀行貸款買方的借款人,如果其還清了此前的房貸,再次通過銀行貸款買房時仍然可以視作第一套住房。交行將根據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上已有的住房貸款記錄,判斷客戶貸款購買住房的套數。
此前建設銀行董事長郭樹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表示,建行已明確貸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以“戶”為單位,并已將北京地區的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到50%。
記者從工行、中行以及農行上海分行了解到,這幾家銀行目前還沒有接到總行的相關細則,預計在接下來的幾天里,各家銀行的新房貸細則將會逐步公布出來。 (記者 唐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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