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日公布《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著力于建立由證監會集中統一領導的分業務、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爭取年內建立數據統計平臺,進行信息資源的收集和深度開發利用。
“市場規模的擴大、市場主體的增加、市場結構的完善、產品的創新和制度的多元等等使得我們需要統計的內容越來越多。”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實施《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的條件已經越來越成熟。下一步將建立一支專業的統計隊伍,負責信息資源的收集、匯總和開發利用,同時建立分層授權的使用平臺。監管部門需要的東西可以從里面拿,市場人士需要的也可以從里面獲得,為市場提供服務。
他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各行各業的上市公司進入資本市場,證券市場國民經濟晴雨表的功能越來越清晰了,統計分析工作不僅要關注資本市場本身的漲跌變化,還要關注與資本市場相關的各個經濟領域。證監會把加強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工作作為一項有利于市場長期發展的基礎制度建設,出臺《統計管理辦法》,將有助于更好滿足監管信息要求和廣大投資者知情權。
《統計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調查對象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金托管銀行、基金銷售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銀行,從事證券期貨服務業務的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等市場主體。統計調查對象應當如實提供證券期貨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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