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2日電(記者陶俊潔 趙曉輝)中國證監會22日公布了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在征求意見結束并正式發布后,即會安排新股發行。這意味著暫停8個月的IPO將重啟。
根據指導意見,證監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09年5月22日至6月5日。
自去年9月以來,新股發行一直處于暫停狀態,至今已有8個月。
這位發言人同時指出,鑒于新股發行體制涉及面廣、影響大,為保證改革的平穩推進,擬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階段推出各項改革措施。
在證監會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明晰了現階段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四項措施,包括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優化網上發行機制,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和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等。
從完善詢價和申購報價約束機制的方面看,新股發行將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具體來說,詢價對象應真實報價,主承銷商應采取措施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每筆申購的最低申購量。對最終定價超過預期價格導致募集資金量超過項目資金需要量的,發行人應當提前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用途。
從優化網上發行機制的方面看,此次改革將網下網上申購參與對象分開,規定對每一只股票發行,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
此外,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這位負責人介紹,未來將加強新股認購風險的提示,提示所有參與人明晰市場風險。
他強調,其他改革措施在統籌兼顧市場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場的承受程度的基礎上,擇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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