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設密碼更安全”,看到這個標題,可能大多數的信用卡用戶都會大吃一驚。
因為大多數持卡人平時都習慣于憑密碼或“密碼+簽名”來刷卡消費,單純只憑簽名消費的持卡人只占少數。也就是說,很多人不敢相信“信用卡不設密碼更安全”。
某網在“2009銀行卡安全中國行”專題的調查問卷中,對“您的信用卡是設置密碼還是使用簽名作為主要確認憑證”進行調查時,截至6月2日的網絡調查數量顯示,有54.4%的人選擇了“密碼加簽名”,有30.4%選擇只用“密碼”,只有15.2%的人選擇“簽名”。可見大部分信用卡持卡人都習慣于輸密碼或者既簽名又輸入密碼。而事實上,正是因為輸密碼這一動作,讓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機,從而使我們的信用卡更不安全。
這是因為,幾乎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規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凡未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則以持卡人簽字的交易憑證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也就是說,交易時只要使用了密碼,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發生的損失銀行概不負責,一旦犯罪分子偷窺了你的密碼,那就是非常危險的事了。如果沒有使用密碼進行交易,只有憑持卡人的親筆簽字才有效,如果不是你簽的字,無論別人怎么模仿,責任都不在持卡人。
現在我們做一個信用卡遺失后被盜刷的假設,先來看看使用密碼或“密碼+簽名”進行消費的信用卡:憑密碼消費的信用卡丟失后,如果密碼沒有泄漏確實相對安全,這就是很多人選擇憑密碼消費的重要原因,但是經常在各種場合輸入密碼卻導致密碼泄漏的概率大大提升。假設在某一次輸入密碼的過程中,被不法分子成功偷窺了密碼,然后再竊取你的卡,或者通過在POS消費過程中憑條紙上完整的賬號(ATM上的憑條紙是末尾4位數字用*號屏蔽),可以很快復制一張與你一樣憑密碼消費的信用卡。這樣一來,不法分子就可以輕易地盜刷你的信用卡了。等到你發覺后,追究責任時,由于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所以銀行和商家都沒有責任,損失只能由持卡人自己來承擔。同時,由于使用了密碼,商家核對簽名的壓力就沒有了,銀行的安全壓力也減小,而這些壓力都轉移到了持卡人身上。但由于在使用信用卡時要輸入密碼,而信用卡的使用場合又十分復雜,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泄露了密碼,危險系數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而加大。
再來看看單憑簽名來進行信用卡交易的情形。在當前的受理環境下,憑簽名消費的信用卡丟失或被盜后,不法分子的確會很輕松在持卡人掛失前模仿簽名刷卡成功。但由于從來不用輸入密碼,所以不存在密碼泄露的情況;同時由于不是本人簽字,在追究責任時,筆跡專家很容易就分辨出真偽,在確認了不是本人的簽名之后,責任就轉移到了刷卡的商家身上。因為商家有義務核對清楚簽名,收銀員是一個特殊的專業崗位,如果沒有簽名或簽名根本不像,商家將自己承擔一定的損失(各家銀行與商家POS簽約條款不盡相同)。如果簽名模仿得非常逼真,商家的收銀員分辨不出真偽,那么保險公司將根據協議向銀行賠付,持卡人不需要承擔損失。
也就是說,在簽名確認制下,如果發生假簽名盜刷事件,商戶、銀行負有很大責任。在信用卡的相關法規中,明確要求收單商戶負擔起核對信用卡簽名的責任,這意味著,一旦信用卡被盜刷,如果通過筆跡鑒定認定是假簽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負擔大部分責任。國內很多銀行在發行信用卡時也都承諾,信用卡丟失后只要及時向銀行掛失,則掛失前24小時或者48小時內(各家銀行具體規定不同)發生的被盜用損失將由銀行分擔。而在密碼確認制下,一旦卡片和密碼丟失被盜刷或提現,損失可能完全由持卡人承擔。
另外,只憑簽名來消費,也省去了遮遮掩掩輸密碼的麻煩,更能突出信用卡帶給持卡人的便利性,讓持卡人輕松自如的消費。隨著我國信用卡支付環境的完善,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信用卡不設密碼,不僅方便,而且安全。(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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