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從虛假陳述之日起到受查處消息公布前一日,此期間,持有該股票并虧損的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
隨著證監會通報初步調查結果,五糧液(21.60,0.00,0.00%)(000858)多條罪名浮出水面,待證監會全面調查結束坐實罪狀以后,五糧液將接受相關行政處罰,自食苦果。而對于無數中小投資者來說,與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相比,他們更加關注之后可能進行的貼近自身利益的損失索賠訴訟。五糧液或將成為A股索賠第一大案。
調查消息公布當日中小股民損失超50億元
9月9日早市收盤后,五糧液緊急公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事項。下午一開盤,股價大幅跳水,半小時后跌停,其后隨著大盤企穩,終盤跌幅收窄至6.22%,位列兩市跌幅榜首。這起證監會始自7月28日開始的調查浮出水面。
僅當天下午短短3小時,五糧液便迅速“蒸發”掉高達57億元。據有關資料顯示,持有五糧液1.74億股的九大機構,當日合計損失約2.3億元。依照分析師估計,當日中小股民損失超過50億元之巨。
從五糧液公告被證監會調查開始,散戶一直質疑其不及時停牌的做法。五糧液早前解釋,停牌與否已請示過交易所。但散戶們仍然認為,在如此重大的公告之后仍繼續交易,讓散戶無所適從。
“都過了3周才停牌,不是給大戶脫逃吧?”在股吧里有網民“訴苦”。事實上,9日在五糧液公告接受調查后,股票如常交易,當天即有5億特大賣單出逃,事發至停牌時該股已累計下跌10.37%,“砸傷”無數散戶。
而在五糧液停牌前,眾多機構一致唱多也很大程度上拖延了中小股民抽身止損的腳步,甚至還成功拉入一批“抄底”者。9月10日,湘財證券、中信證券、東興證券、國泰君安等券商針對該事件對五糧液進行評估,其結論多為增持、推薦買入。機構一致判斷“證監會即使處罰也不會太重”。
然而,記者注意到,盡管9月11日五糧液已重現上漲,但在當日深市A股、基金成交量前20名榜單中,五糧液赫然高居第6位,這在其上市歷史上非常罕見。當日成交量18.02億元,換手率2.13%。雖然較前兩個交易日,五糧液的出逃現象明顯緩解,但值得關注的是,其中超過500手的大單有421筆,表明仍有機構投資者在做空。
老股民徐先生對記者分析,10日和11日,五糧液均是橫盤整理格局,按照他的經驗,應該是主力資金穩步出逃的慣用套路。事實上,五糧液股價從公告次日已成功企穩,9月10日到9月22日,股價只有0.44%的跌幅,期間大量機構拋盤被散戶接下。
本次調查前已有股民提起訴訟
在五糧液停牌繼續接受調查的這段時間,散戶們焦急地守望著最終的處罰結果,那將關系到他們未來向五糧液要求賠償。
早于今年3月,4位股民就因對五糧液公開披露的2006年、2007年年報信息存疑,以自己投資虧損為由,委托律師周愛文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五糧液及為其年報出具審計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賠償損失。“根據證監會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我們發現五糧液年報存在的第一個嫌疑問題———營業收入問題得到查實,相信其他問題也會得到查證。”周愛文對案件前景充滿信心。
由于我國還不能進行集團訴訟,法院只接受單獨訴訟和共同訴訟,這就要求受害者必須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前到法院立案。北京楊兆全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提醒,證監會在未結案之前,對五糧液的查處情況進行通報,這表明證監會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處罰看來是難以避免,因此投資者可以早做準備。一旦證監會正式向五糧液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就可以“五糧液公司虛假陳述”為案由,起訴五糧液公司,要求給與經濟賠償。
按照相關法律,從虛假陳述之日買入該股票,到上市公司受查處消息公布前一日仍然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證監會的處罰文件會指出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日期。“五糧液被調查消息公布之后,股價下跌幅度較大。如果訴訟成功,在當天賣出或者以后賣出的人,都可以得到賠償。”楊兆全說。
據了解,投資者進行維權,提供的文件比較簡單,主要有股東賬戶卡、身份證復印件、五糧液股票買賣的對賬單。而涉及虛假陳述的證券訴訟,難點在立案和審理過程中的證據規則與認定等問題上,投資者可以考慮聯系律師,以獲得更充分的準備,維護自身權益。
今年5月圓滿完結的杭蕭鋼構民事賠償案轟動一時,最終令近120名股民成功獲賠500萬元。五糧液案因為時間跨度久、涉及人數眾多,將面臨的索賠訴訟案件的數量與索賠金額必將大大刷新紀錄,如果投資者勝訴,此案無疑將成為迄今A股獲賠第一大案。
不過,律師分析認為,考慮到可操作性,五糧液如果被判賠償,其支付方式和賠償比例可能都不如杭蕭鋼構案的結果,賠償比例會更低,也許不會一次性或全部現金支付。
本報記者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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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橋涉二次虛假陳述或面臨刑罰
如證監會最后將“數據差錯”定性為“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五糧液現任上市公司董事長唐橋、五糧液集團董事長王國春不但被處罰金,還有可能面臨“市場禁入”的處罰,雙雙下課。而唐橋的厄運似乎不止于此,二次虛假陳述可能再令他遭受刑事處罰。
在證監會公布五糧液初步調查結果的七天前,五糧液董事長唐橋接受媒體采訪稱,“可以負責任地講,五糧液上市公司沒有出一分錢進入亞洲證券炒股”及資金系中科證券挪用而非證券投資損失。唐橋的表態與證監會的初步調查結果截然不同,這被證券律師們認為或涉二次虛假陳述。
經歷過銀廣夏案、杭蕭鋼構案代理辯護的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陶雨生和武峰律師認為,判斷五糧液是否構成二次虛假陳述,要看證監會能否調取并認證上述記錄,要看五糧液的澄清是否與證監會的初次調查結果有可對比性。此外,如果證監會能夠將所查證據落實,那么五糧液及相關責任人還涉嫌違反《刑法修正案(六)》,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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