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證監會今日在其網站上公布了2010年部門預算。具體數目如下:
二、關于證監會2010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證監會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按照財政部要求,證監會將以前年度房改房出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發放職工購房補貼的資金。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按照國家規定,證監會在預計用當年“財政撥款”、“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金融監管事務支出,反映證監會用于證券、期貨監管等事務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證監會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支出。
四、關于證監會2010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科目編制,反映證監會年度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按照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劃分。
一、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1. 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和相關項目經費。
2. 金融部門監管支出,主要用于證券期貨業從業資格考試、稽查辦案、現場檢查、信息網絡建設等項目支出。
3. 其他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用于購置易地交流干部住房。
二、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國家規定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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