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網站消息,今日中央宣傳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并就《指導意見》的發布回答了記者提問。《指導意見》主要從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加強和改進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服務等方面提出了監管要求。
答問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中宣部 財政部 文化部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 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九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 9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的發布回答了記者提問。
1、研究出臺《指導意見》的背景是什么,有何意義?
答:黨的十六大作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戰略部署,文化產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正在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2004年至2007年,全國文化產業增長速度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出6到8個百分點,北京、上海、廣東、湖南等地文化產業增加值超過了GDP比重的5%。2009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拉動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需大幅度降低,不少傳統產業增速放緩,而文化產業卻逆勢上揚,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為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實現金融資本與文化產業的有效對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宣部、文化部、財政部等九部委聯合制定出臺了《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的出臺有三方面的重大意義。一是有助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文化產業以創意為源頭,是一種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小的綠色產業。鼓勵金融業為文化產業輸血,擴大文化產業的比重,是推動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緩解資源能源瓶頸的重要舉措。二是有助于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能緩解文化產品供需矛盾和結構性短缺,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讓人民群眾在享受富裕物質生活的同時,享受到更加豐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有助于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維護國家文化安全。文化產業兼具經濟和文化的雙重屬性,具有精神和物質的雙重力量。大力改善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環境,更好地運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推動文化產業持續快速發展,將有效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掌握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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