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25日在第四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上指出,今后要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股東行為。保監會將研究制定保險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管理辦法,完善董事會運作機制,推動內控建設,提高經營管理透明度,引導規范薪酬管理,提升公司治理監管水平。
袁力說,目前保險公司治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個別公司股東行為不規范,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濫用權力,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部分董事尤其是股權董事對保險經營規律認識不深,難以對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專業支持;有的獨立董事受控股股東和管理層的影響,獨立性不強,在重大決策中未能起到有效監督的作用;一些公司內控制度流于形式,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少數公司考核指標不科學等。
袁力指出,保監會將繼續加強監管,從六個方面進一步推進保險公司治理工作。一是推動落實《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各公司要根據新的要求,對自身股權狀況進行認真梳理,理清保險公司股權控制鏈條。二是研究推動建立董事問責機制,探索改進獨立董事的提名機制。三是完善制度,有效推動保險公司內控建設。四是逐步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透明度。五是健全薪酬監管制度,引導保險公司規范薪酬管理。要把薪酬考核與風險、合規管理相掛鉤,引導保險公司建立指標科學、標準合理、程序合規的薪酬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激勵約束機制在公司治理、風險管控中的作用。六是深入開展公司治理評價,提升公司治理監管水平。
據了解,下一步,保監會將研究制定保險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管理辦法、規范保險公司薪酬考核的指導意見等相關制度。同時,按照國家政策的統一要求,研究建立規范的保險公司長期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監管制度。(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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