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中國人民銀行6月21日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全國性公司注冊資本最低為1億元。近年來,第三方支付發展迅猛,但是通過第三方支付來進行洗錢、參與境外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也開始出現,并進入監管部門視野。
中國人民銀行6月21日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全國性公司注冊資本最低為1億元。
業內人士認為,央行此次出臺專門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辦法,意在規范當前發展迅猛的第三方支付行業,對于行業規范發展將起到引導作用,但是由于較高的門檻,當前300多家支付公司估計至少有一半要被淘汰。
一半公司或遭淘汰
央行表示,該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該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沒有取得許可證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業內人士提出,辦法最關鍵的是明確提出了申請許可證的最低門檻,而這將迫使相當部分不符合條件的支付公司退出支付市場。辦法規定,擬在全國范圍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擬在一省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為3000萬元。
“按照這條規定,符合申請全國性支付公司許可證的公司估計只有支付寶、易寶、財付通等少數幾家公司,全國300多家支付公司有一半的注冊資本達不到3000萬或1億的門檻。”
對于支付機構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其要求是,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連續盈利2年以上,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處罰。
此次針對第三方支付出臺的專門管理辦法,也與被稱為“超級網銀”的央行網銀互聯應用系統8月份上線緊密相關。該網銀系統將接入國內多家銀行自建的網銀,以加快銀行端的效率。而該辦法則是規范第三方支付發展,央行已經構建從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完整監管體系。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發展迅猛,但是通過第三方支付來進行洗錢、參與境外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也開始出現,并進入監管部門視野。
巧合的是,公安部官方網站19日發布《全國集中整治網絡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最新進展情況》的通報,稱在江蘇蘇州偵破的“樂天堂”開設賭場案中,抓獲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梅某。經查,梅某與境外賭博集團勾結,協助境外賭博集團流轉資金30余億元,“快錢”公司從中獲利1700余萬元。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賀強就針對第三方支付提交提案,建議盡快出臺產業發展政策,并加強信息安全環境建設。根據央行2009年的統計,我國已經有各類電子支付企業300多家,這些企業大部分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等經濟發達地區,業務種類覆蓋網上支付、電子貨幣發行與清算、銀行卡和票據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代付等各類業態。
主流企業積極申請許可證
門檻提高,被主流企業視為發展機遇。
支付寶負責人就表示,“我們一直以來都對管理辦法持歡迎態度,現在管理辦法的正式出臺,我們覺得這對規范行業會是好事。公司會積極根據規定,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易寶支付副總裁余晨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易寶一直關注相關政策,此次政策出臺將可促進支付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財付通負責人就指出,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合格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獲得更多用戶和商家的認可,同時,有利于第三方支付企業為商戶提供更可靠和專業的服務。他介紹,財付通在注冊資金、風險控制政策等方面均符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范和條件,公司會積極準備,盡快提交申請。此外,財付通的出資人騰訊公司會加大投入,進一步加速財付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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