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胡曉煉15日發表署名文章稱,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與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市場體制完善進程、金融監管水平提高和企業承受能力相適應,應當繼續堅持。
胡曉煉指出,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一是促進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優化的根本要求。我國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可以更好發揮匯率浮動的資源配置作用,靈活調節內外部比價,引導資源向服務業等內需部門配置,推動產業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減少貿易不平衡和經濟對出口的過度依賴,更多地依靠內需來發展經濟,促進經濟可持續平衡發展。
二是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需要。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獨立的貨幣政策、匯率固定和資本自由流動等三者不可能同時實現的情況下,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有助于提高宏觀調控的主動性,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改善宏觀調控能力,抑制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降低宏觀經濟運行風險。
此外,剛性的匯率制既缺乏應對危機的靈活性,也可能引發貨幣金融危機。國際經驗表明,中型和大型經濟體長期處于國際收支不平衡、長期盯住單一貨幣是難以持續的,容易遭受危機沖擊。大國經濟與全球經濟相互影響作用大,固定的匯率易成為貿易摩擦和貿易保護主義的借口,客觀上要求大國匯率政策應具有調節的靈活性。
胡曉煉表示,近年來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的框架和內涵不斷得以完善,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動態趨向合理均衡匯率水平的機制逐步形成;二是匯率定價更加依照市場供求關系;三是匯率形成的市場機制不斷完善。
她還表示,6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其核心是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這是繼續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的重大舉措,更有利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和金融市場的穩定,實現宏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任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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