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出臺
昨天,衛生部出臺《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該規范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今后,企業不得在食品外包裝上隨意標注“高鈣”、“高鐵”、“低脂”等詞匯,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某種營養成分具有治療疾病的作用。
根據該規范,食品企業首先必須依次標示能量和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4種核心營養素及其含量。只有當每100克固體食品中鈣含量≥240毫克,每100毫升液體食品≥120毫克時,才能標示“高鈣”;只有當100毫升液態奶和酸奶的脂肪含量≤0.5克,或100克奶粉的脂肪含量≤1.5克時,才可標示“脫脂”。(記者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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