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決定對地震災區嚴重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患者治療給予補助。根據當地病人的數量,在城鎮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醫藥費用的基礎上,對患者承擔的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原則上每例不超過2000元。
省衛生廳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地震災區要盡快建立完善災后心理衛生服務網絡;并對高危人群進行災后心理障礙和疑似精神疾病的篩查;對嚴重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患者治療給予補助。各縣區要鼓勵和支持患有嚴重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的患者到專科醫院治療,根據當地病人的數量,在城鎮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醫藥費用的基礎上,對患者承擔的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原則上每例不超過2000元。對家庭困難、醫療費用支出大的患者的補助可適當增加;報銷后剩余部分不足2000元的,實報實銷。 (劉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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