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2011年我國將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我國公布307個基本藥物品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專家解讀我國基本藥物制度][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說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
從今天開始,中國人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將翻開新的一頁。
衛生部、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基本藥物制度將在未來數年內在全國推開。
“從國家層面上看,基本藥物制度雖屬于醫藥衛生領域的改革,但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將為國家又好又快地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一個好的社會基礎。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許嘉齊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普通百姓用藥而言,推行這項制度意味著將為人民群眾建立起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讓百姓用藥能夠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對很多人來說,基本藥物制度也許是一個似懂非懂的新名詞。
從《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國家對基本藥物作出了這樣的定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則是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說,基本藥物是那些安全有效、能滿足人們基本健康醫療需要的藥品。
“通俗地說,基本藥物是國家針對主要影響人群健康的疾病問題,在所有已上市的同類藥品中,由專家利用科學方法優化選擇出的、最具安全有效性、成本效益最佳的藥品。”許嘉齊說,這樣的藥物不是簡單、廉價藥品的代名詞,相反,在國際上有專家將基本藥物稱為“最優的藥品”。
“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是許嘉齊總結的基本藥物制度的基本特點。
“百姓所需要的基本藥物必須保證能夠生產出來,必須保證能夠運輸到所需要的地方;在價格上必須保證能夠通過社會保障體系、個人合理支付能力,讓百姓使用得起;必須促進合理用藥,對疾病的治療用藥,能夠用得安全、用得有效,保證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在我國目前的醫藥衛生領域,用藥貴、用藥不合理的現象一直突出,很多人都有著治療感冒要花上千元錢的苦惱經歷。與國外相比,我國在對醫療保健的認識上存在差異。在我國,用藥量總體上比國外大。比如感冒,在國外,醫生會要求患者多休息、多喝水,不會給患者用藥,而在我國,醫生往往會給患者開出不少藥品。
“用藥過度、用藥不規范是很大的問題,從某種角度上說,濫用藥物已成為當前醫療衛生領域中很大的問題,甚至已經上升為社會問題。”許嘉齊說,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一個基本目標就是要促進合理用藥,提高用藥的規范性。
許嘉齊認為,不論是醫生還是患者,都需要對藥品有正確的認識。質量合格、對癥、治病的藥就是好藥,不是價格越高藥品越好。另外,從某種意義上說,越是新上市藥品,用藥的風險可能越大。
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過程中,相關部門將組織專業機構與專家,根據循證醫學證據、藥物經濟學的評價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等安全性信息,從眾多藥品中優選出同類藥物中安全有效且效益與風險、效果與成本綜合評價最好的藥物,作為基本藥物。
據許嘉齊介紹,目前我國已經上市的藥品超過1.6萬種,此次基本藥物目錄共挑選出了307種。
《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據了解,國家相關部門現在正在研究制定診療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幫助醫務工作人員更加合理地用藥。
在我國目前已經上市的1.6萬余種藥品中,存在同種藥品多家藥廠生產的狀況,在某些品種上,甚至一種藥品有數百家企業在生產,這些企業中,既有上萬人的大型藥廠,也有只有幾十人的小藥廠。藥品質量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據2007年的統計數字,我國原料藥和制劑生產企業約有4700多家,其中85%以上都是小型企業,大型企業僅有1.05%,年銷售額不足5000萬元的制藥企業占70%以上。
“基本藥物品種確定了,接下來就要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通過招標選擇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和負責基本藥物配送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嘉齊說,要通過招標選擇質量管理最優、生產能力強、誠信度最高的企業,而不能像以前的招標,一個藥品幾十家企業生產。
在許嘉齊看來,通過這樣的競爭選擇,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將不斷優化,不斷淘汰、兼并重組。這個過程將會提高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管理水平。本報北京8月18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