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昨天,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啟動實施電視電話會議,會上發布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三個文件。這標志著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實施。
2009年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兩個部分。昨天先期公布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共307個藥品品種,其中,前者有205個品種,包括阿莫西林、慶大霉素等臨床常用藥;中成藥共102個品種,包括安宮牛黃丸、板藍根顆粒、清開靈顆粒等。
按照規定,這些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衛生部表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這些機構將從9月21日起開始逐步實施該目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部分)》是目錄基層部分的擴展,將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盡快制定出臺。
2011年我國將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目標是: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30%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我國公布307個基本藥物品種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藥,第三部分是中藥飲片,最后一部分是有關說明。衛生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這些具體內容。
目錄中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據臨床藥理學分類,共205個品種;中成藥主要依據功能分類,共102個品種;中藥飲片不列具體品種,用文字表述。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我國將于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衛生部等9部門18日公布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明確指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根據管理辦法,必要時,經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審核同意,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可適時組織調整。決定調整品種和數量的因素主要包括:我國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變化;我國疾病譜變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國家基本藥物應用情況監測和評估;已上市藥品循證醫學、藥物經濟學評價等。
藥監局官員:基本藥物制度為百姓選最優藥品
從《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國家對基本藥物作出了這樣的定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則是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說,基本藥物是那些安全有效、能滿足人們基本健康醫療需要的藥品。
“通俗地說,基本藥物是國家針對主要影響人群健康的疾病問題,在所有已上市的同類藥品中,由專家利用科學方法優化選擇出的、最具安全有效性、成本效益最佳的藥品。”許嘉齊說,這樣的藥物不是簡單、廉價藥品的代名詞,相反,在國際上有專家將基本藥物稱為“最優的藥品”。
專家解讀我國基本藥物制度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部分)》是基層部分的擴展,將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盡快制定出臺。
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管理。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必要時,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適時組織調整。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包括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中成藥。不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范圍的藥品包括: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主要用于滋補保健作用,易濫用的;非臨床治療首選的;因嚴重不良反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明確規定暫停生產、銷售或使用的;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倫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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