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知辦負責人就《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4月4日電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綱要(2006——2007年)》,全面做好2007年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組織制定了《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并于4月2日發布。國家保知辦主任、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4日就相關事宜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
問:如何評價2006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成果?
答:按照《2006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國家保知工作組在全國50個城市建立了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并啟用了統一的“12312”舉報投訴服務電話。截至去年底,共接收舉報、投訴1288件,提供咨詢服務2萬多起。
軟件正版化工作深入推進。財政部、信息產業部、版權局、商務部頒布規定,要求在國內生產和銷售的計算機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國家版權局會同8個部門聯合頒布了《關于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實施方案》。
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開展了“陽光行動”、“藍天展會行動”等7個專項打擊行動。
繼續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規辦、公安部、監察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高檢院、公安、版權、工商、海關公布了加速行政執法向刑事執法移送的4個規定。
知識產權立法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國務院頒布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文明確了錄音錄像制品知識產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涉及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權利沖突、音樂電視糾紛案件的四個司法解釋的擬定工作,其中兩項已于今年年初出臺。有關部門還制定或修訂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總擔保辦法》、《專利審查指南》、《商標審查標準》和《商標審理標準》等部門規章。
問: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將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包括10個方面的內容,276項具體措施。項目從去年的160項增加到276項,增加了72.5%。各相關部門將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訂14個涉及商標、版權、專利和海關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7個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在執法方面,將開展“反盜版天天行動”、打擊盜版教材教輔專項行動、“藍天會展行動”等14個專項整治行動,11個日常執法項目;在審判工作方面,將采?。疙棿胧┍U先鐣灾鲃撔履芰椭R產權創造活力;在機制建設方面,將采取建立高效的執法協調機制,完善、規范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功能等8個方面,46項具體措施;將通過舉辦大型宣傳活動、錄制宣傳節目、召開新聞發布會等8種形式、74項具體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將通過編寫培訓教材、舉辦各類培訓班和講座等36項具體培訓措施,對黨政領導干部、基層司法執法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法律工作者和大中小學生進行知識產權知識培訓;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計劃中將通過對話、考察、合作、交流和培訓等26項具體措施,加強商標、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將通過籌建公安機關重點聯系企業名錄、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9項具體措施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將通過定期召開與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會議,建立企業知識產權海外維權熱線及網絡服務平臺等8項具體措施為權利人提供服務;另外,還將重點開展23項知識產權保護課題研究。
問:今年的《計劃》有什么特點?
答:今年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明顯特點是加大了司法保護的力度?!。玻埃埃纺陮⒅攸c加大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審判工作力度。依法運用各種刑事制裁措施,嚴懲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將妥善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嚴格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合理適度保護創新成果,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民事審判在激勵自主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中的主導作用。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發揮行政審判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審查職能,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制裁侵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秩序,促進知識產權行政保護。
此外,為增強法律的實用性和威懾力,將加強對法律適用問題的審判監督,重點監督不同法院裁判標準不一致的案件、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件以及涉及專利商標確權司法審查一般標準的案件,加強對關聯案件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案例指導制度。繼續加強對各級人民法院審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監督指導的力度,加強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重大案件的督辦制度,確保依法懲處。
繼續密切部門間的協作配合,保持打擊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各級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各司其職的同時,繼續緊密配合并加強溝通協調,對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案件依法及時審判,實現良好的審判效果。針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容易混淆的特點,繼續在審理中嚴格分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在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時將犯罪線索或涉嫌犯罪內容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處理。
問:在加大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特點?
答:2007年在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方面,有以下特點。
一是在完善立法方面,進一步完善“兩高”《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專利法修改情況研究制定涉及侵犯專利權認定標準的司法解釋;通過對知識產權行政案件司法審查的范圍、標準、程序、裁判方式等問題的調研,推動出臺司法解釋。
二是在強化執法方面,將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日常監管和執法。加強對社會關注的商品批發零售市場的監管,依法規范市場主辦者和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切斷侵權假冒商標商品的市場流通渠道。繼續加強重點地區和重點業務環節的執法。嚴厲查處生產印制假標識、假包裝物,偽造、冒用國內外知名品牌廠名廠址、他人質量標識,以及標識內容與標準規定不符,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
三是在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方面,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督促落實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研究解決移送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標準、證據要求等問題。落實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個案協商等制度。推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嚴肅查辦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背后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違紀、犯罪行為。
四是在增強執法透明度方面,實行知識產權審判公開制度,推進刑事知識產權生效裁判文書的網上公開。(記者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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